为了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取和满意度,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相互支持,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跨产业、跨平台整合交流、不断发展。
实体平台“一创多日”,整合司法系统的多种服务功能,实现“前台一体化接收、后台奶粉站”。在公共法律服务厅分别设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业务等接待窗口。招待会大厅提供大众等候地、宣传资料访问地、相关制度上壁栏、设置意见箱、发布投诉电话、记事本和饮用水服务等。实行“招牌诱导”,所有职员都戴统一制作的胸牌。特别设立“无障碍通道”,为特殊人群提供行动便利。同时,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重点对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退役军人、低保人员、农村贫困家庭等群体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热线平台根据辽宁省司法厅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成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中心向社会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公益律师,使所有热爱公益的律师都能参与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开展“全科意识”受理热线,为公众提供通俗、操作性的咨询建议,减少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为更好地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7月“12348”热线增加到15个座位,提供错误的时间延迟服务,365天24小时、365天
网络平台由辽宁省司法厅统一建设的“12348辽宁法网(
新的一年里,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原则,坚持“援助”、“援助”、“援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供方便、高效、均等的法律援助,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高质量。
资料来源:沈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