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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申报】最高补贴200万惠州发布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时间:2023-03-04 14:44:5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8月1日,惠州市建设局在官网公布了《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单个项目支持限额为200万韩元。

《申报指南》按类型将专项资助项目分为住宅建筑、产品生产、技术研究、标志评价等4个主要类别12个项目,并明确了各种项目的具体资助方法、大象、条件和标准。

特别资金支援单一项目上限最高为200万韩元

其中,住宅建筑类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支持标准根据建筑面积的不同,一星级标志项目每平方米支持20元,单一项目支持限额为50万元。2星级标志项目每平方米支持50元,单个项目支持限额为80万元。三星级标识项目每平方米支持100元,单个项目支持限额为100万元。支持金额不超过申请项目建安费用的4%。

对近零能源建筑、低功耗(被动式)和零能源建筑示范项目)的支持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超低功耗建筑项目每平方米100元,单个项目支持限额为100万元。几乎零能源建筑项目每平方米支持150元,单个项目支持限额为150万元。零能源建筑每平方米支持200元,单个项目支持限额为200万元。支持金额不超过申请项目建安费用的4%。

同年同一个实际受益人可以申请两个以上的特别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明确了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指南》指出,原则上,投资、开发、生产、研究的主要责任单位是专项资金申报主体,近5年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违法行为。

住宅建筑类项目及标志评价类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在惠州市登记,作为独立法人的企业(日)事业单位,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存在主要安全、质量问题、隐患的项目不得申报。

产品生产类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在惠州市注册,是独立法人的企业(日)业单位,必须申报产品在惠州市生产,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同年同一实际受益人可以申请的专项资金项目不能超过两项。《申报指南》还要求申报机关,如果存在虚假、专项资金诈骗、严重失信行为,主管部门将停止后续资金支付,收回所有专项资金,并将企业违法信息交给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

采集南道记者张治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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