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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申报渠道】2023年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市学校(院)企业联合资助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发布。

时间:2023-03-04 13:24:0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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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校(医院)企业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开始了!

2023年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市学校(院)企业联合资助项目(第三批)申报项目开始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资金强度一般在100万元/项目以上!

在线申报开始时间是2022年9月17日上午9点

快点报警!

通知原文如下

每个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市科学研究计划的导向作用,支持和加强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高标准医院除外)建设"大专科、小综合性"特色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市科技局和市委签署《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合作协议》相关内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法

本专题项目列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按照《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由项目申报机构根据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科技脑提交项目申报单,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经过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中包含的项目组织单位选拔推荐,市科技局按照程序审核后建立了符合条件的项目。

二、项目类型和领域支助

本主题支持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建立。

(一)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市卫健委组织将市卫健委“大专门、小综合性”特色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程单位纳入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领域、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不属于本专题资助范畴。

(二)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市卫健委组织将市卫健委“大专门、小综合性”特色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程单位纳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研究为主要任务。结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创新的规划布局,本着“优、选、选”的原则,处于具有良好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的优势学科方向。

三、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以市卫生健康委“大专门和小综合性”特色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程中包含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对象。

(二)“市学校(医院)企业联合资助项目”由相关“组织单位”负责项目的选择、流程管理和验收等工作。与市卫健委共同资助项目的组织单位是市卫健委,申报单位应当是市卫健委“大专门、小综合性”特色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程中包含的医疗卫生机构。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60岁以下的申报单位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在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实施期间任职,熟悉这一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和市长/市场发展动态,具有这一领域的工作经验,实际上是主管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根据计划进度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现任公务员退休者不能成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在科研诚信惩戒期间内。

(5)申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实验室建设内容面向未来,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构想明确,贴近、中、未来任务及目标合理。研究方向符合国家、省、市、广东、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领袖(项目负责人)和结构性的科学团队,鼓励更多高级人才参与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组要有固定在职研究人员,学术领导要有正高职称。科学研究组最近3年(2019-2021年)有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好的科研试验环境,科研试验室使用场所比较集中,场地面积和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满足科研试验活动的需要,具有规范的实验室运行管理规定。实验室仪器设备提供对外服务。

4.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强,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能力强,研究组近5年(2017-2021年)在国内或省、市相关方向和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利、省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等)。

(六)组织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申报限制

(1)此专题项目申报不受市科学技术计划的研究项目数量限制,同一项目不能申报不同的科学技术计划类别,已经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2)申报单位所属的二级单位驻地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不能申报本项目,由各组织单位负责审查。

(三)组织单位可以根据上述条件结合实际情况。

其他申报限制要求。

五、申报和推荐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项目申报书;其中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需将相关证明材料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

2. 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

(二)推荐材料要求。

1. 项目组织单位在组织评审后,应向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提交不超过前期已报送市科技局的推荐立项项目数量限额表上限的拟立项建议清单。

2. 拟立项建议清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支持经费强度(含市财政科技支持经费、共建单位支持经费)等。各组织单位应于2022年9月25日前提交拟立项建议清单。

3. 市科技局将对组织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组织单位。针对未通过审核的项目,组织单位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科技大脑报送补充推荐项目,并书面提交补充推荐项目清单。

(三)遴选工作总结。

推荐工作完成后,组织单位应按要求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项目征集与遴选工作方案、项目遴选工作总结(包括专家名单、专家意见、公示情况)等进行披露,并将相关文档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广州科技大脑。

六、申报与推荐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广州科技大脑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广州科技大脑,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申报人根据需要自行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申报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

(五)遴选和推荐。项目组织单位在组织评审后,应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广州科技大脑向市科技局推荐拟立项项目。

七、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资助强度介于20万—200万元/项;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资助强度一般不低于100万元/项。项目经费按照各单位科技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鼓励各单位参考实施经费使用管理“包干制”。

八、实施期限

项目周期2年。项目起始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九、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上午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由项目组织单位根据项目遴选时间进度自行拟定。项目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5日18时。

十、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广州科技大脑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广州科技大脑填写完善。

(三)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网上审核推荐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到期前广州科技大脑网络繁忙耽误申报及推荐。

(四)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五)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广州科技大脑系统上查询。

(六)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十一、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主管处室为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联系人:李磊;联系电话:83124052、83124150(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技术支持:83124114、83124194。

广州市科技大脑操作指引: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各申请人如对指南理解有不清楚之处,请在申请填报之前,务必与组织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提前沟通了解。市卫生健康委联络人:夏富裕;联系电话:81070820。

来源: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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