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企业不仅可以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形象,还可以制定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项目申报优先支持单位,主要研发amp可以享受d项目负责单位、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单位等。科技型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重视高企业认定申报及资格维护,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郑州高新区科技进步促进中心整理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举报常见问题
知识产权技术含量不高。企业为了申报高企业,申请了年作,知识产权相关性低,甚至年作为研发ampd与项目和产品的核心技术无关。
科技成果与产品的关联性低。部分企业的“强制转换”与知识产权与项目及产品严重不符,与成果和产品几乎没有关系。
人事、财务等管理制度存在漏洞。近两年来,新成立的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相对宽松,引起账面混乱,使审查专家对各管理制度产生怀疑,从而导致减分。
小组缺乏编写申报资料的经验。对于中小企业和首次申报的企业,团队缺乏编写申报资料的实践经验,不清楚资料具体该如何准备。
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1.自我评价
企业将《认定办法》与本《工作指引》进行对比
2.注册
企业登录“高科技企业认定管理业务网”(www.innocom.gov.cn),根据需要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件一),并通过互联网系统提交给认定机关。认可机关检查企业注册信息,在互联网系统确认活性后,企业可以进行后续申报工作。
3.提交资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根据需要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二),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给认定机关,并向认定机关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网上印刷和签名,附企业正式印章)
证明企业依法设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登记证复印件。
知识产权相关资料(反映知识产权证明和技术水平的证明资料、参与标准制定等)、科研项目设立证明(验收或结算项目需附验收或结算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转换形式、应用效果的逐项说明)、研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和四项指标遵守情况的具体说明)
企业高科技产品(服务)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生产批准、认证批准和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
企业员工及科技人员情况说明资料,包括在职、兼职、临时工招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岗位等。
符合资格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发行的企业近3个财政年度(实际年限不到3年的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最近财政年度高技术产品(服务)进口特别审计或鉴证报告、研究开发活动说明费。
经过合格中介机构验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报表。
近3个财政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单(包括主要和日程)。
涉及机密的企业,要对认定高科技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秘密处理,以确保机密信息安全。
4.专家审查
机构收到企业申请资料后,根据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从符合审查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调专家组成专家组,每个企业的审查专家不到5名(其中技术专家不到60%,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各技术专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附件三),各财务专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附件四),专家小组组长汇总专家分数,并根据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附件五)。有资格的地区可以进行网络审查。
5.承认申报
认可机构应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资料进行综合审查(在某些情况下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实),提交认可意见,确定技术企业名单,并向领导层办公室申报,不得迟于每年11月底提交。
6.公示公告
认可申报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层办公室在“高科技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提交文件,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颁发证书编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关向企业颁发一律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包括认定机关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工厂)。如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实名提交领导层办公室,由认可机关确认处理。
领导层办公室可以对波比企业进行随机检查,将有问题的企业交给认可机关确认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综上所述,高企业认定程序是自我评价——登记——提交材料——专家审查——认定申报——公示——无异议(如有异议,请处理——确认)——申报、公告、签发证明3——税收优惠程序,公示——异议3355
三、认定为高科技企业满意的条件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备注:“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关键字:认定高企必须同时满足的八个条件:成立时间一年以上,获得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研发人员10%,近三年研发费用3%,4%,5%,境内6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60%,创新能力评价,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对主要产品(服务)知识产权核心作用的发挥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2.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4.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5.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6.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7.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国防专利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防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查询;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是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的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药证书;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软件著作权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
五、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1.技术的先进程序(8)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
3.知识产权数量(8)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2)
六、各类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一定要保证数据一致,且逻辑关系不出现明显差异。
评审中财税专家重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并且具备一票否决权,一旦被认定为提供虚假信息,将直接造成评审不通过。
七、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八、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一是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二是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三是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四是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九、企业成长性指标有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