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进一步充实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保障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柴祥区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有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优等”原则。
二、招聘条件
(a)招聘职位
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包括2名消防车驾驶员和14名灭火器)。
(b)征聘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坚定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正义感。
2.在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部门、奉献精神、应急救援、稳定住所石、消防宣传、秘书文书及工作保障等方面自愿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和职业要求:
消防战斗人员职位: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及相关辅助工作。
驾驶职务: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在消防站从事日常消防车出动驾驶、车辆设备日常维护等工作。
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正常退出,是未经部队处置或地方公安处理而获奖的退役军人。早些时候担任政府专职消防员,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表彰的年龄放宽到35岁(1987年6月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有注册资格:
(1)受到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
(2)犯罪嫌疑尚未查明。
(三)有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被用人单位辞退、辞退的记录。
(四)依法被列为不诚实的共同惩戒对象。
(五)不得进入其他紧急救援工作队。
三、征聘方法和程序
(a)登记
1.发表公告:刊登在柴尚区人民政府网上。
2、申请时间:从今天开始登记,招募到满为止。
3.申请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申请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请。
4.登记事项和要求:申请人必须从自上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一),在电子稿件中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在近半年上传免冠彩色照片发送到申请邮箱。申请书不规范,不准确,不受理。为了在招聘过程中及时通知考生招聘相关事项,考生在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必须畅通。否则发生的后果要自己负责。
(b)资格审查
考试前资格审查在领取准考证的当天同时进行,由自伤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都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持有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文件表、网上志愿书纸质版2份、最近同一地板免冠彩色照片3张(1英寸)及相关职位所需的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在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务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在招聘过程中会经历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包括违反纪律、资料不均匀或提供虚假信息、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下随时取消招聘资格等。
(c)体检
1、时间、地点:进一步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3个项目。满分是100分,其中3000米占40%,其余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2。体力考试成绩的60%纳入了考生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试成绩评价以3000米赛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消防救援人员职位计算达标成绩,未达标者被淘汰。如果3000米跑相同,以100米跑为成绩评价结果。
4.适用体能测试成绩: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 1.5的比例确定合格者名单,合格者统一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
(d)体检
参考《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一些项目进行体检,身上有纹身的人不及格,体检费用由自己承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身体检查,被认为是自动放弃。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检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录用。因此,工作岗位空缺额将依次补充。
(e)心理检查
心理测试结果是招聘与否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费用由自己承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被认为是自动放弃。心理测试结果异常取消,有资格入选招聘者。因此,工作岗位空缺额将依次补充。
(6)政审
政治评价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主要审查招聘对象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是否有参与社交组织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工作岗位空缺额将依次补充。
(7)专业评估(面试)
1、时间:进一步通知
2、方法:评价下属工作组织
3.审查内容:大队招聘小组视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职位所需的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评价成绩的40%,包括在考生总成绩中。
4、总成绩计
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检、政审、心里测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八)公示
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后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转正考核)标准见附件3。
(十)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为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所属队站:柴桑区锦绣路消防救援站、柴桑区赤湖工业园专职消防站、柴桑区狮子街道专职消防队、柴桑区岷山乡专职消防队。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间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确定为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8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高危补助800元/月)。培训结束前由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要求落实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10万元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食宿、被装等)。如若表现突出,可提升到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等职务,发放200元至1000元相应岗位补贴。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办理意外商业险。按有关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柴桑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