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有6种特别追加扣除,2种申报方法:综合收入和扣缴义务人申报。本质上,这两种方法并不影响我们的应纳税额,只是影响计算过程。毕竟,但是要以什么方式申报,我们要缴纳的税金也不能免除!
综合收入和扣缴义务申报哪个好?
综合收入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绝对没有好坏之分。到底该怎么选择,要结合实际情况。
1.有事的时候,选择扣缴义务申报更合适。
我们在职时,特别追加扣除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最大限度地不代扣提前缴纳的税金。
如果只收入工资、工资收入中的一项,可以说特别追加扣除选择了“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然后在汇缴清算时不需要退税或补税。
当然,这里的先决条件是我们的工资、工资收入都全额代扣了税金。
2、自由职业者,选择年度自愿申报更合适。
特别附加扣除之所以可以选择“综合收入年度自愿申报”,是因为现在很多人是自由职业者,他们的税收特别扣除没有被扣缴义务人申报。
对自由职业者来说,他们在清算税收汇款时必须自己申报。当然,自由职业者获得的收入基本上是劳动报酬收入,他们需要预付大量税金。
这样,他们在清算税收汇款时,可以扣除基本费用和特别额外扣除后再做。得到相应的退税。
扣缴人员申报和年度自行申报有什么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税务机关申报与年度自愿申报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税收特别追加扣除的时间节点不同。
税金特别追加扣除可以在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时在预扣预付阶段扣除。在选择综合收入年度自愿申报时,对税收的6项特殊附加扣除不能在代扣时扣除,只能在自己进行纳税年度汇付清算时扣除。
是:
老虎的月薪为8000韩元,每月特别扣除为1000韩元,特别追加扣除为2400韩元。
1、当通过扣缴义务人宣布特别追加扣除时:
每月应纳税收入=8000-5000-1000-2400=-400。
应纳税收入额-400 & lt;因为是0,所以不需要代扣每月预付的税金。
2、特别追加扣除年度自行申报:
每月应纳税收入额=8000-5000-1000=2000。
因为应纳税所得额大于,所以每个月都要提前缴纳税金。
每月需要预付的税金=2000*3%=60韩元。
每年需要预付的税金=(8000 * 12-60000-1000 * 12)* 3%=24000 * 3%=720(人民币)。
需要注意的是,每年应纳税收入不到36000韩元,所以每个月代扣的税金都是一样的。也就是一共60元。当然,这里的基本每月收入也一样。
退税时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 * 12-60000-1000 * 12-2400 * 12=-4800。
所以这个时候需要退税。
退税额=720-0=720(人民币)。
实际上,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最终结果是相同的。但是,在自愿申报特别追加扣除年度时,必须先提前缴纳税金,然后在年底之前退税。相对来说,我们在职时通过义务人申报时更加方便。
毕竟,代扣提前缴纳的税金都是我们的真金白银。而且,退税也是消耗精力的事情。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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