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没有在员工工资上报税的私营企业也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员工工资支出。这样做合理吗?有财税风险吗?
是的
绍兴市一家企业2017年8月至11月没有按期申报职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另外,同年7月和10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没有及时申报,因此收到了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书。税务机关将在该企业15天内缴纳未申报的税金,如果逾期不缴纳,将按每天罚款总额的3%处以罚款。
因此,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处罚未申报税金的企业,但对于企业扣除税前未申报的税金工资的行为,没有可参考的处罚先例。那么,即使是没有扣除税金的工资,企业也能税前扣除吗?
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如果是企业运营中发生的合理工资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税务总局在2009年发布的第3号通知中定义了“合理工资”。根据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赔偿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企业制定的金额,定义了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即合理的工资工资。
税务机关在判断企业的工资工资是否合理时,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企业为了实际支付的工资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企业内部有比较规范的工资制度。与同一行业、同一地区的工资水平相比,企业制定的工资制度是合理的。在一段时间内,工人的工资工资比较固定,调整有序进行。不以避税或逃税为目的调整工资安排。因此,可以看出,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属于不合理的工资。但是,即使不扣个人所得税,工资工资也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是,企业要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追加申报,并根据需要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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