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部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更正2021年申报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单时,“您提交的更改王基申报单的申请超过了在线修改期限,因此不符合电子税务机关受理条件。请到税务局办理。”,修改不允许怎么办?
最近,电子税务局调整了增值税和附加税申报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更正功能。如果需要修改上一年度增值税和附加税申报单(适用一般纳税人),请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办理。
2.我部是否可以通过电子税务机关“普通退款(到达)税收管理——即立即退款、退还迹象(退款)支付申请(申请退还留成扣除)”来修改前一期间缴纳退税时,可以缴纳的金额?如何查看申请进展?
纳税人通过此功能缴纳扣除或增值税征税,先征收后返还(退款)的话,必须一次性全部缴纳已取得的留成退税,不能修改应缴纳的退税额。
提交请款申请后,可以通过“查看问题进度”模块查看
单击查询结果右侧的“跟踪进度”按钮以查看进度。
3、我单位是总机构,如何汇总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信息,以便在注册时增加新成立的分公司信息?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记录中的“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_以下机构信息”来自注册信息中的分公司信息,如果需要新成立的分公司,我会先将“纳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更改1码。
单击页底部“分支机构信息”区域中的“添加”,将保留新的分支机构信息,如下图所示。
分支机构信息完成后,单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提交主管税务机关接收。
税务机关收到通过后,提交企业所得税总分税务机关信息后,“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_下一个机关信息”的操作栏上会出现一个添加按钮,允许您添加新的分公司。
4、我单位2022年第一季度城市土地使用税申报完毕,为什么系统仍然不申报过期的城市土地使用税?
申报期结束后,金三核心征收系统根据税收(费用)种类的认定信息中的征收品(土地等级)信息,结合当前申报情况,生成过期的未申报信息。
纳税人申报时,可以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认定信息”模块查看城市土地使用税征收物品项目,根据征收物品项目维护城市土地使用税源信息,完成申报。
如果实际需要申报的征收物品项目与目前的税费认定信息不一致,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核心征收系统中调整税费认定信息,处理逾期未申报的信息。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收和科学技术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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