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3月1日到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年度换算。为贯彻中青、国公司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清缴》),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
纳税人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年度换算?一起了解一下。
根据接近方便的原则,《公告》第9条明确了受理年度折算申报的税务机关。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税务机关是指受理纳税人提交的年度折算申报,处理年度折算相关问题的税务机关,不等于年度折算的“物理场所”。纳税人通过网络进行申报时,可以不受物理空间限制,实行全国通关。当然,如果网络处理不方便,纳税人也可以到《公告》第9条规定的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办理。此时,《公告》第9条规定的税务机关是纳税人处理年度汇款的“物理场所”。
负责纳税人年度折算申报的税务机关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在年度转换器期间内由纳税人自行处理,或由受托人代表纳税人代理年度折算。
1.担任雇佣机关的人向雇佣机关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个以上的在职雇佣机构,选择在其中一个地方申报。根据《累计代扣法》,对纳税人预扣劳务补偿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被视为纳税人的在职雇佣机构,这部分纳税人应向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款。
例:纳税人李老师2021年上半年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公司工作,下半年去深圳市保安区某单位做保险营销人员工作,该单位根据累计代扣法代扣劳务补偿收入个人所得税。这两个单位都被认为是李老师的任职雇佣单位。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或深圳市保安区税务局之间选择年度换算。
2.如果没有雇佣机构,则向户籍所在地、惯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已在中国境内申请居住证,并以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地址作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请居住证的,以目前实际居住地地址为经常居住地。纳税人也可以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即纳税年度内纳税人获得劳务补偿、稿费和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报机关。纳税人可以选择不任职雇佣机构取得海外收入,也可以向主要收入来源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例:纳税人张老师的户籍所在地是济南市绘画音区,经常居住的地方是天津市和平区,没有雇佣机构。2021年,北京市海淀区某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单位分别获得劳务报酬10万元和5万元,如果全年没有其他综合收入,其主要收入来源主管税务机关为北京市海淀区税务机关。张老师可以在济南市怀化音区税务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或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之间申报年度换算。
二、在年度转换器期间,在职雇佣机构在年度转换器期间内代理纳税人年度换算的,向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年度折算结束后,为了便于税收服务和征收管理,《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将为没有办理年度折算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