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陕西晚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获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证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的统一要求,我省将从2019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届时,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检查完税或免税电子信息,验证一致后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实现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上牌全过程的电子化、无纸化。
为了保证车主方便、快捷、准确地处理相关业务,6月1日起,车主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印制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也不再发放。
车主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工作后,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无需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从6月1日起,车主需要纸质车辆购置税证明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也可以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机关、自助服务税终端等多元化税务机关查询和打印。
从7月1日起,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补充税、完税证明换证或修改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记者杨静郭燕杰) (责任编辑:张成洙)
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