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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申报卡流程图片】个人账户的初始密码是多少?保险职员号码不存在吗?解决阶段来了

时间:2023-03-03 14:56:5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最新问题

最新情况

医疗保险平台

实名认证时提示

"保险职员号码不存在."

怎么办

正式解决程序来了

最近,北京医保参保人在医保空腹平台上进行实名认证时表示:“保险工作人员编号不存在。请联系保险机构或社会场所,补充保险人员编号。”市医保局最近提出了相关解决方案。

没有收集投保人的手机号码

01

被保险人在北京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时出现这种提示,是因为没有收集被保险人手机号码,或者收集的手机号码有误,没有通过实名认证。

要解决上述问题,请执行以下步骤

02

投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上述问题:

(1)下载北京通行证应用程序。

使用手机号码接收短信确认代码登录,完成面部识别认证。二、访问北京市社会保险在线服务平台,通过“员工个人业务”登录入口访问北京市统一认证平台,再次用同一手机号码接收短信,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在线申报系统。

(2)进入北京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中,选择“参与者更改人员(社会保障卡)信息”功能,以修改五种保险公用项目信息中的“保险人员编号”字段。

(3)申宝员工号码变更成功后的第二天

访问北京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个人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

重新登录北京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

03

投保人也可以通过保险机构,退休人员通过社会保障机构向机构申报手机号码补充或修改,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在线服务平台进行处理。完成手机号码维护后的第二天,用户重新登录北京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

为了保证你

账户资金安全

请及时修改

个人帐户密码

初始密码如下

000000

城镇职工投保人

可以直接登录

北京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在或中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主页

进去。进去。

北京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执行帐户密码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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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北京城镇职工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方便快捷地刷社保卡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医药费了。

参保人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相关费用将优先通过个人帐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不足部分可通过银行卡、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补足。

挂号使用个人账户,无需输入密码。

参保人员出示社保卡(外配处方购药需要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购药,定点零售药店读取社保卡,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下载外配处方信息进行医保分解,需个人支付的,将优先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可通过银行卡、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补足。

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需要输入本人个人帐户支付密码。

在定点医院

如何使用个人账户

01

门(急)诊

01、门(急)诊挂号

参保人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挂号交费,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无需输入密码)。

举例:挂号费50元,医保报销40元,其余10元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02门(急)诊就医

03、门(急)诊费用结算

举例:某参保人(已过起付线),门诊缴费1260.92元(医保支付882.64元、个人支付378.28元)。需个人支付的378.28元,将优先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现金补足。

①持医保电子凭证交费,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无需输入密码。

②持社保卡交费,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需要输入密码(可预设限额免密支付)。

02

住院

住院登记

参保人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办理住院登记。

出院结算

例如:参保人(未过起付线),住院缴费3026.14元(医保支付1308.54元、个人支付1717.6元)。需个人支付的1717.6元,将优先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现金补足。

无论社保卡或是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均需要输入密码(可预设限额免密支付)。

小提示 /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修改密码、设置限额免密、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

在定点药店

如何使用个人账户

秒看

01

持外配处方购药

参保人持社保卡和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购药,相关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01、出示

参保人员出示社保卡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

02、购药

定点零售药店读取社保卡,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下载外配处方信息进行医保分解。

03、支付

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部分,需要输入密码

举例:参保人购买某药品,原价840.77元,经过医保分解后,医保支付588.54元,需要个人支付252.23元。

需个人支付的,将优先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现金补足。

02

自主购买

购买

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自主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支付

相关费用可持社保卡使用本人个人帐户进行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

参保人员在使用个人帐户支付时需要输入本人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提醒 /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修改密码、设置限额免密、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

别急

已打入医保存折的钱

随时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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