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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手机增值税申报】从今天开始保留一般的涉税、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业务

时间:2023-03-03 06:52:2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张家界市政府服务中心

关于市政府服务大厅暂停

业务处理公告

为了有效地做好新型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聚集,最大限度地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根据市疫情防控业务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市政务服务厅将从2022年10月8日(星期六)起停止工作处理,续开时间另行通知。

请广大市民朋友熟悉并合作。不便之处,请谅解。

特别通知。

张家口市政府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7日

关于停止市直和二区管理部服务厅工作的公告。

大多数存款工人:

为了有效地开展新型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地减少人员收集,最大限度地隔离病毒传输途径,根据城市疫情防控工作总部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市直属管理部门、永定区管理部门、武陵源区管理服务厅和网上营业厅将从2022年10月8日起暂停业务处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信息等查询业务可以通过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我张家界APP查询、咨询热线12329进行。

业务恢复处理时间另行通知。

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7日

张家口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房地产登记业务暂停通知

为了有效地做好新型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可以有效地减少人员聚集,最大限度地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疫情防控业务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将从2022年10月8日(星期六)起停止办理业务,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市民朋友熟悉并合作。不便之处,请谅解。

特别通知。

张家口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7日

市区、武陵源区、税务服务厅关于停止窗口服务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分担者:

根据张家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传染病预防控制的总体部署,市区、武陵原区所有运营税服务厅将从10月8日起停止窗口业务,具体暂停期限以张家口市传染病情况下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为准。在此期间,可以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机关、手机应用程序、邮政发票等“非接触式”渠道处理相关税费业务。现在提供了三种业务处理方法供您选择。

一、处理一般涉税(手续费)业务

一般的涉税支付业务可以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机关“我想交税”、“需要查询”、“对话中心”、“公共服务”等模块进行处理。(网站)。

如果需要代理增值税发票业务(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登录湖南电子税务局,通过[我想交税]-[使用发票]-[替换发票]途径申请网上代理,完成网上纳税后选择发票邮件邮寄回家。

如果需要申请发票,请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想交税]-[使用发票]-[领取发票]途径向税务机关提交发票领取申请,如果选择发票邮寄,我们将为你邮寄回家。

如果有特殊业务,必须离线处理,可以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辖区电话(附上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将真诚地为您服务。

如果需要咨询有关税收的(手续费)政策及电子税务局运营等问题,欢迎咨询12366税务服务热线。或者,您也可以微信关注“何世通”企业号码,进行在线咨询。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

如果你(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机关官网(网站),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或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办理。也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上注册办理。如果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扣代缴)、经营收入自愿申报等相关业务,请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机关网站或湖南省电子税务机关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代扣代缴)进行处理。

三、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工作

如果你需要处理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障缴费,可以通过下面的“非接触”方式处理。

(一)手机端支付。下载安装“何塞社会保险”应用程序,完成注册后可以自主缴纳,也可以代表他人缴纳,也可以通过“何塞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缴纳。

(二)银行缴费。可以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湖南省信用社(农商银行)、长沙银行、邮政存款银行、工商银行的互联网银行和其他相关渠道缴纳。

纳税人们,分担者们,谢谢你们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同心协力,和守望者一起度过传染病的难关。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7日

湖南省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分离

关于建议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的案件采取直审程序的公告。

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消极配合,故意逃避处罚,道路交通违法事件逾期未处理。截至2022年8月20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署张家溪支队通过邮政EMS、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有关当事人通报了拟议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30天内尚未得到处理。

根据《湖泊》维护法律尊严,确保执法效果。

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决定对以下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的当事人进行公告告知。

本批公告的案件(共12起,详情见附件),公告起始日期为2022年10月1日,公告期间为7个工作日,即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4日止。公告期满后,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将依法对相关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案件实施直裁程序予以裁决。

特此公告。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明细表

编辑丨刘子京

值班主任丨周密

终审丨周和平

出品丨掌上张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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