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出生于198x年X月,符合晚婚年龄。现在家里在等工作,我们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病史,都符合结婚条件。我和女朋友XXX相识后关系很好,感情发展顺利,目前自愿建立婚姻关系,得到双方父母的大力支持,经过商量,最近准备结婚。特此申请。请求组织批准。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2)组织寄信。
政治机关向申请结婚的大象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发送了《结婚函调信》和结婚信函报告表。
(3)报告。
《结婚函调报告表》退回,经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后,结婚申请人填写了《申请结婚报告表》、分部申报、营级单位党委审查。
(4)审计证明书。
申请结婚的人必须提供男女双方的婚前检查表、双方身份证和军官证或士兵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再婚者应提供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
丧偶再婚者应持有前夫(妻子)的死亡医学证明和生育子女情况证明。与《申请结婚报告表》一起报告政治机关的批准情况。
(5)领取证件。
政治机关领导批准后,政治机关发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作为婚姻登记的依据,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书。
创建 (6)文件。
在领取结婚证的60天内,应向本级计划生育部门填写计划生育个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