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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保险的申报流程】2019年深圳重疾险个人开始自费投保,具体步骤和指南请看这里

时间:2023-03-03 05:39:0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进入6月份,非常重要的是,深圳政府重疾险的个人自费参保开始得到处理。

2019年深圳重疾险个人缴费6月1日开始

那么深圳市的重疾险是什么?一起看吧。

深圳市重疾险

这是2015年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际情况之一,为有效缓解中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负担,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主办,通过政府采购由中标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运营,通过保费标准进行中标商业保险公司的投标投标。

重疾补充保险2019-2022年合同周期的承包机构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

以2019年深圳重疾险保费为准。

30元/人/医疗保险年度

2019年深圳重疾险保障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019深圳重疾险个人自费保险处理指南

1、适用人群。

2019年5月31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5008.8元,2019年6月没有参加重疾险的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次投保人。

2、扣款时间。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6月30日18时实施了个人账户统一扣款。

深圳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先自行调查医疗保险余额,如果不符合账户扣除要求的参保人可以个人自费购买。

3、如何处理投保申请。

(1)申请登录个人在线服务系统:从2019年6月1日9:00到6月30日18:00,订户将按照指示进行不保修工作。

注: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质量保险】,确保深圳市个人互联网服务系统入口。

(2)手机短信回复:2019年6月3日至6月10日收到“个人账户全额扣除保险”提醒信息的基本医疗保险一个保险人,如果是无担保申请,短信回复N、回复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

注:收到短信回复N的用户如果反悔,可以在2019年6月25日9点至6月30日18点登录个人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工作。

深圳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先自行调查医疗保险余额,如果不符合账户扣除要求的参保人可以个人自费购买。个人加入时间为2019年6月1日0点至2019年6月30日24点。保障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个人保险处理途径

1.用户可以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人事”、“深圳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并通过平安微信公众号“城市一统”或“城市一统”应用程序进行在线加入支付。

2.或者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深圳医保分局的平安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保险缴费。

3.另外,个人加入可以关注“I深圳”微信公众号,也可以下载“I深圳”应用程序进行运营。

[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I深圳],确保I深圳app下载入口。

扩展阅读:部分相关回答概述如下

深圳政府重疾险个人保险问题。

1.深圳人不是可以买深圳政府的重疾险吗?

不是深圳户口,但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状态正常的参与者可以购买。

2、政府的重疾险费是多少?保证时间是多长?

保费为30元/人/医疗保险年度,保障期为2019年7月1日0时-2020年6月30日24时,保险期为1年。每位加入者只能得到一份保险。

3.政府重疾险第一档扣除时间是什么时候?个人自费加入什么时候开始?

1)医疗保险第一段全额统一扣除时间:2019年5月31日确认完整清单,医疗保险局在2019年6月3日至6月10日期间发送成批短信给参与者,投保后无需回复短信。如果不投保,可以在2019年6月20日前回复短信N确认不投保,回复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如果SMS响应N的订户想重新加入,可以在2019年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8:00之间登录个人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工作。

公积金期限:2019年6月30日18点。

2)个人自费加入时间:2019年6月1日0点至2019年6月30日24点。

4.政府重疾险的医疗保险一段扣除和个人自费保险的加入是如何工作的?

1)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全额统一扣除:2019年5月31日,投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在5008.8元以上,2019年6月没有申请1份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将由医保局统一从医保个人账户划扣30元,无需个人操作;

2)个人自费参保(除企业统一投保、一档足额统一划扣外的人群,含少儿、退休人员):可在2019年6月1日0时-6月30日24时,通过个人线上自费投保;具体参保方式可通过关注“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下载“城市一账通”App购买。

5、小孩的费用如何缴纳?

可以关注“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下载“城市一账通”App进行个人自费购买。如果您在投保页面,第一名参保人填写的是未成年人信息的话,还需要追加填写监护人的身份信息。

6、我可以帮他人投保吗?

您可以为家人投保,只要在投保页面下方点击“新增参保人”,填入家人正确的身份信息,即可进行投保操作。

7、我是一档的参保人,为什么购买政府重疾险时,我的缴费不能从个人账户扣取?

扣款标准是一档参保且2019年5月31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5008.8元,如在该时点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是无法自动扣取的,可以在6月份通过个人自费参保。可以通过“城市一账通”App的社保查询功能查询您的个人账户余额。

8、我投保政府重疾险,投保两次都提示失败,参保状态正常,想核实一下具体是什么原因?

1)请您核实是否已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是否正常;

2)如参保状态正常,请与市医保局核实所登记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9、电脑号应该如何填写?

填写参保信息的时候,如果填写非身份证的情况下是需要再输入电脑卡号的,您可以点击“电脑号”旁边橙色提示,查看电脑号示意图,电脑号为红框内7位或9位数字。

10、政府重疾险保费是不是从社保卡上扣?如果个人账户不够划扣的话,应该怎样购买?

根据《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以上的,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协助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保费在参保人个人账户中划扣。2019-2020医保年度统一扣款标准为2019年5月31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5008.8元的一档参保人,如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是无法自动扣取的。您可以通过关注“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下载“城市一账通”App进行自费在线投保。

11、投保后发票如何获取?投保渠道不同,获取发票的途径是否有不一样?

1)企业参保电子发票获取方式(保单承保1-2个工作日后,系统开具电子发票):

①邮件发送:系统自动发送至您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中;②网站下载:登录平安重疾投保网页(),点击左侧菜单“订单管理”,查询保单号、投保人名称,点击页面下方“电子发票信息及下载地址”,填写电子保单和投保人查询并下载电子发票。

2)个人参保电子发票获取方式:参保成功后次日登录平安养老险的官网(yl.),点击页面上方“电子发票查询”,选择“个人客户发票”,输入保单号、投保人姓名及验证码进行发票申请,申请后等待约5分钟进行电子发票查询、下载及打印。

12、深圳市社保局会像去年一样发送关于政府重疾险投保确认的短信吗?是不是随时都可以回复N不参保?

今年划扣短信由医保局发送,2019年6月3日至10日将分批发送,医保局于6月30日18时进行个人账户统一划扣。

手机短信回复不参保:在2019年6月3日至6月10日期间收到“个人账户足额划扣参保”提示短信的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如申请不参保的可以短信回复N,回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

已短信回复N的参保人如反悔的,可在2019年6月25日9时至6月30日18时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13、政府重疾险投保成功以后是否有短信通知?

企业投保可在平安重疾险网站 ()查询保单,支持电子保单下载;

个人参保投保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通知,您可以关注“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城市一账通”App,查询您的订单信息。

14、政府重疾险的个人投保流程(线上操作)是怎样?

1)关注“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城市一账通”App ;

2)进入政府重疾险购买页面,查看政府重疾险的待遇保障;

3)登录手机号信息后,根据页面指引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如果是通过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登录的话需要再验证电脑号;

4)提交订单后在线支付。

15、填完投保信息之后,点击“提交订单“,然后页面报错?

点击信息确认时,后台会自动确认以下事项:

1)页面填写信息格式是否正确;

2)是否为深圳医保参保人;

3)在此之前是否已经购买过该重疾险,

如有任一检查未通过,页面都会报错并提示具体原因。

您也可通过拨打95511转6进行人工客服咨询。

16、如何查询到是否已经扣款成功?是否已参保?

可通过关注“城市一账通”微信号或下载“城市一账通”App,查询是否参保。

17、政府重疾险保障待遇包含哪些?

待遇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不限最高支付限额;

待遇二: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 万元。

具体保障待遇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点击“政策法规”模块,输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充补充医疗保险”,查询待遇。

18、政府重疾险保障是否有等待期?

没有等待期,保障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深圳政府重疾险理赔常见问题

1、政府重疾险如何理赔?

1)在深圳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如达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标准,可在医院同时结算医保及重疾险报销;

2)在市外医院就诊,需要先进行医保部分报销,报销后在至深圳市各医保分局重疾险合署办公窗口申请理赔,申请资料: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及此次申请理赔的医保结算单。

2、理赔网点有哪些?

1)直属分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9楼13号窗口

2)福田分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4楼77号窗口

3)罗湖分局

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3楼26号窗口

4)南山分局

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3楼7号窗口

5)盐田分局

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盐田社保局一楼平安窗口

6)宝安分局

深圳市宝安2区湖滨路5号社保大楼1楼平安窗口

7)龙岗分局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局一楼10号窗口

8)光明分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社保局一号楼二楼平安窗口

9)坪山分局

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人民路169号一楼5号窗口

10)龙华分局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泗黎路大布巷路口龙华社保分局1楼12 号窗口

11)大鹏分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葵新北路86号1楼平安窗口

12)人才园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服务大厅47号窗口

13)坪山行政服务大厅

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1楼5号窗口

3、关于理赔问题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您可拨打95511转6进行人工客服咨询。

深圳重疾险住院报销范围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不含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六十七、一百零四条规定而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支付70%,不设最高支付金额。

举例:某参保人因患肝癌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深圳市定点医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48万元及经办理转诊手续在广州某医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2万元,合计住院医疗费用60万元,其中社会医疗保险予以报销支付50万元,需由个人现金支付的10万元扣除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外费用2万元后,剩余8万元扣减1万元起付线后由平安保险支付70%,即4.9万元。

深圳重疾险门诊药品报销范围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因患重特大疾病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由平安保险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备注:目录中药品涉及慈善援助的,应当按照慈善机构援助方案执行,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不纳入重疾补充保险支付范围。

参保人在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重疾补充保险待遇。参保人医疗费用不符合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时间段规定的,重疾补充保险不予支付。

素材和资料来源:深圳人社、i深圳、城市一账通

由深圳之窗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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