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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办理健康申报】快看!汝南县发布健康申报证明标准化通知

时间:2023-03-03 03:46:3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余南县新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健康申报证明处理规范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规范归国、复工等申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为腹肌、复工等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全程服务,并根据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健康申报证明》,现通知如下:

一、程序处理

1.需要办理《健康申报证明》的在岗人员,到居委会,由村委会负责人或村委5包负责人签字,将加盖村委公章的居家隔离14天以上的隔离证明提交村卫生室交给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出具《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签字后提交乡村医生。

2.村委干部每天至少两次将乡村二级医生的双签字日《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送到辖区城镇保健院、社区保健服务中心,拍摄乡镇卫生院、社区保健服务中心公章(照片或复印保存),并直接发送给举报人。

二、一些要求

1.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家庭医生合同组是处理《健康申报证明》的责任主体,严格禁止根据服务的村(居)沉入村保健室,共同作业村医生共同处理《健康申报证明》,实行乡村二级责任医生(家庭医生)双重签名管理,将责任交给人。

2.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发热人员,要办理上京的《健康申报证明》,要严格把关,乡镇事务指挥部要收集、报告、批准,不经过县指挥部批准不行。

3.全县所有公职人员都要办理上京的《健康申报证明》,必须得到统一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能办理。

4.所有需要办理北京《健康申报证明》的人员必须到乡镇医疗机构以上医疗机构分别办理《健康申报证明》。

5.各乡镇(街道)应安排专人负责认证场所的秩序,严禁人员聚集。同时,要做好发放许可证的场所人员的保护工作。

6.原来的“乡镇(街道)出现人员申请批准表”不再使用。

7.参与“健康申报证明”处理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要严格处理程序,严禁乱发证明、发放认定证的现象,违者要对当事人负责。

附件:1。余南县回归院健康申报证明处理过程

2.汝南县居家隔离证书

汝南县新冠防治司令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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