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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猪补贴申报表】海南:城外引进将分别补贴母猪和小猪1000韩元和300韩元

时间:2023-03-03 03:19:5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南国都市报海口2月26日(首席记者姜京林)2月26日记者获悉,为了加快生猪生产能力恢复,做好保持猪肉稳定的工作,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行了《海南省2020年引进省外能繁母猪和仔猪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这《方案》,海南省范围内合格的猪规模养殖场(家庭)引进省外功能毛地、仔猪补贴,引进省外原生毛地补贴标准为1000元/头,引进省外资金补贴标准为300元/头。

从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引入指定引进通道(海口市游泳港、新海港、南港)的繁杂母猪和小猪经审核通过,并依据实际补贴。已经享受市县相关补贴政策的申请人不能就同一问题反复申请相关补贴。

补助金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请。养殖场(户)应具备适宜引进品种、规模的围栏和生产设施,并应提前向所在地市、县、农业和农村部门报告引进时间、数量和品种。养殖场(户)按照相关规定引进城外能毛地、仔猪后,通过所在地县动物检疫部门工作人员确认检查物,在引进动物检疫证明时在原主席栏注明入场时间和数量,市县动物检疫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名并加盖公章,防止补贴再次发放。养殖场(户)向所在地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及表格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县审计。市县农业农村部对养殖场(户)申报引入补贴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进行保管,准备检查,每周汇总表及相关申报资料每周五12点前向圣畜产品技术推广总站报告。

(c)确认地方审查。性畜技术推广总站收到与市县有关的申报资料后,应与性动物卫生监督所一起提出复核确认意见,必要时组织现场复核。

(d)筹措资金。审查合格后,省畜技术推广总站将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及省畜技术推广频道上制定3个工作日公示的补贴名单信息。提出无异议的公示后,由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支付补助金。

附件()

1.海南省农范母猪(猪)补贴申请书介绍

2.市(县)可以繁殖母猪(猪),引入补贴周汇总表

地方外功能母猪,猪补贴流程图也将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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