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平,女,汉族,1990年1月出生,201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截至2017年5月在司法局普法和宣传科工作,大学学历。
吉平超同志自2017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始终以无名、诚实、国为家,不断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又一个成绩。自普法事业开展以来,池平平同志作为普法和宣传科的一员,以提高公众法律素质为目标,可以积极投入普通法律工作,积极地与同事们不断深入普通法律工作。整体上逐渐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进一步促进了各项普通法工作。
一、政治坚定、全面服务
志平同志认真研究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以党的两条条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在思想上和行动上,
第二,努力学习,提高质量。
吉平超同志作为年轻干部,始终坚持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仅能在巡警中坚定信念,而且能在逆境中不改变信念,真正做到共产主义者应有的政治品格。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新问题可以顺利前进,积极探索,不怨天尤人,在实践中更好地锻炼自己,提高自己。
三、努力工作和无私奉献
在工作中,她始终坚持一个道理。那就是做实际的工作,埋头工作,有工作要做,创新的工作。平凡的事谁都可以做,但要想做好事,就必须勤奋地思考,专心于自己的事业,勇敢地实践。作为共产党员,她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各项工作任务中,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她在省司法厅进行的延安精神征集活动中获得了三等奖。2018年5月30日平凡的一天,她以她的善良和一名党员应得的职责帮助了“不能回家”的人,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称赞。
第四,为人谦虚团结
她很清楚团结就是力量。只有一个团结的集体是战斗的集体,才能革新成绩。作为年轻同志,她始终谦虚真诚,对老同志的尊敬和对年轻同志的关心。在局里开展的所有宣传活动,她都可以积极参加。她总是为工作加班,从不抱怨。因为她知道这是为了事业,分分秒秒。
五、思想进步、政治资格
池平超同志的立场坚定,思想进步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理解重大理论的科学内涵。在党员活动中,李同志可以积极学习,自觉地寻找不足,整顿提高。作为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事前为人、万事勤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认真细致、艰苦奋斗、尽职尽责、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始终具有模范带头作用、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强烈的党性。
第六,在受苦之前,甘愿奉献
作为年轻干部,最不应该缺少的是热情和热情。对自己做的事一定要有责任感和全身投入。李同志在工作中不怕吃苦,以吃苦为乐,努力工作,淡泊名利,对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都可以静下心来,认真面对,切实工作,得到大家的好评。
志平同志,自从在保法和宣传科工作以来,始终严厉管束自己,总是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诚实做人,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