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会计师需要关注这8个事项。小伙伴们一起看吧。
问题1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应该免除企业所得税,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而不是间接投资,也不包括投资于“独资企业、合资企业、非居民企业”。
问题2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免除企业所得税,不用税务局申报,自行判断,享受申报,准备保留相关资料即可。
问题3
企业自己掌握的准备资料主要有:
(1)投资企业最新章程(企业在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以取得股权的情况,有关记账凭证、本公司股权比例和持股时间在12个月以上的情况下说明);
(2)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利益分配决议或公告、分配表;
(三)投资企业办理清算所得税时,保管投资企业填写的附有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和附表《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细表》复印件。
(4)投资收益、债券分红账户明细账户或月度汇总表。
问题4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可以免除企业所得税,在季度预缴过程中享受。
问题5
居民企业之间免除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款申报:
(1)企业发生投资利润(包括持有和处置利润)时,如果有三次差异,一般通过《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30)进行调整。
(2)企业报告持有期投资利润(如无税会差异、税法规定为减免收入的未支配《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30)调整、《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A107011))。
(3)根据税会差异和税法规定为减税的情况下,将同时填写两张表。
(四)企业发生投资项目处置,按照税法确认为损失的,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30)中不进行调整,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90)中进行税收调整。
事项6
符合免税条件的投资收益是税后利润分配收入,不包括处置和处置后获得的收入。
问题7
在未公开上市的居民企业权益性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不限于12个月的期限。
事项8
权益性投资,非债券性投资。
参考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26条第(2)款: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投资收益是免税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83条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被称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持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及上市流通的股票不包括不到12个月的投资收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七条第二款: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投资者作出利益分配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实现。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 79号)规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投资收益确认问题、企业权益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在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益分配或股份签约决定的日期决定收入实现。投资企业将股权(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化为股份,并不是投资者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者企业也不应增加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来源:浩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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