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闻网报道:记者《呼和浩特日报》(记者梁伟)2019年4月,从城市妇女联合会开始收集“两癌”抢救申报信息的工作,符合条件的“两癌”农村病妇女将被称为“两癌”将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信息输入“全国妇联农村妇女”杨岩“免费检查项目数据收集系统”后,市妇联、自治区妇联、全国妇联分阶段审议并抢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设立的“贫困母亲”养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合格的农村贫困“养癌”患病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人民币。
申报期限为2019年4月9日至5月24日,在具备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诊断的子宫经部浸润癌IIB以上或患有浸润性乳腺癌的呼和浩特农村户口的贫困妇女(以201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韩元不变价格为基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0年价格为每人每年2300韩元,20韩元各旗县区可根据当地富宾处当年换算成市价的贫困标准执行)
据说符合救助条件的生病女性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面复印件;有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颁发印有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主页医院加盖公章的住院治疗结算清单;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如果生病的女性是低保险对象,请复印低保险人证明或提交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