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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申报要求】全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将于9月22日开始

时间:2023-03-02 18:38:3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最近,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容为全省职称信息化申报时间2021年9月22日。

根据国家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我省职称工作安排,现通知全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申报范围

1.此次申报人的学历年限、任用(任用)年限、业绩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12月31日。

2.申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各系列职称评定的基本标准条件(请参阅成人社会厅网站)。

3.考试大评系列、评价招聘结合及特殊人才认可系列仍按原渠道申报。

4.申报人员为省内企业事业单位,目前正在编制、在职、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职务人员、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审查。

申报方法

此次职称申报将以在线申报方式进行,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吉林智慧人事在线办公大厅。(有关用户文档,请参阅附件。)

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需要在网上填写相关资料后,上传电子资料报告单位审查,并生成1份《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资料。

2.单位审计。各部门人事部门对本部门申报人相关资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履行公示程序后分阶段提交成人社会厅。

3.评委受理。成人社会厅根据系列、专业、等级关系分配给相关评委事务机关,评委事务机关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通知通过人员在线缴费。

4.组织审查。审查委员会事务机关根据审查权组织答辩审查。

5.结果公示。评委事务机关公开合格者。

6.结果记录。审查委员会事务机关将审查结果提交成人社会厅备案。

7.颁发证书。审查员事务机关自己打印证明,做好证书和审批表的检查、发放工作。

时间要求

相关说明

1.非常重视。请各有关部门高度评价此次职称申报工作,及时将相关政策、时间要求、申报方式等传达给相关申报人,严格执行第《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号(人事部第40号命令)。

2.单位注册。如果单位注册未完成,请尽快完成注册,以免因单位未注册而影响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

3.收费情况。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城价格收[2011] 104号文件执行。

4.政策咨询。为方便各部门和申报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另设职称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电话。具体如下:

软件技术服务电话:0431-12333(省级)0431-88693866

商业咨询电话:0431-88690926

中国吉林网吉阁应用记者李易瑞

照片是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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