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
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台州市中小企业和个体户
《两条直线》补贴工作意见》
该《意见》是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新的财政资金“直通市县基层、直接惠企移民”要求,以高质量完成我市“两线”资金直报工作,综合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台州实际提出的。
(具体政策见7月17日14:45时记者招待会及当日《台州日报》有关方面。)
“两线”补贴政策
“两条直线”补贴大象
满足补贴条件,不触发不发放补贴情况的小企业和个体户。
一、补贴条件
到2019年底成立并正常运营的小企业和个体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为补贴对象:
1
2019年纳税额大于0的小企业和个体户
2
2019年没有征税,但属于特定行业的小企业和个体户。
*具体产业以县市地区正式公告内容为基础。
二、没有补贴
详情见文末(小企业10条,个体户7条)
补助金金额
12019年纳税额大于0的小企业和个体户补贴标准:小企业每户1万韩元,个体户每户0.3万韩元。
2 2019年没有征税,但属于特定行业的小企业和个体户补贴标准:每个小企业家庭0.8万韩元,每个个体户家庭0.2万韩元。
补贴用途
辅助资金的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不能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必须优先考虑下一笔支出。
1缴纳职员的社会保险费。
2支付生产经营住房租赁费用;
3支付生产经营贷款的利息。
4生产经营水、电等费用的支付;
5符合救济政策的其他相关支出。
报销标准路线图
一、自主申报(7月17日至7月20日)
合格的小企业和个体户们,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台州市场监督和县市市长监督微信公众号等向“两线”资金补助自主申报系统申报,申报期限结束后,申报通道将自动关闭。
二、清单核查和宣传(7月18日至7月24日)
7月18日至7月21日将组织力量检查申报的小企业和个体户,如果条件满足,7月22日至7月24日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场监督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公开最终确定的补贴标准、补贴大象、补贴金额。
三、补助金申请(7月25日至7月27日)
合格的小企业和个体户请在7月27日之前及时办好“小微通”账户登记、电子执照申请、银行账户检查等。请注意器材的准确性。因为,如果输入错误的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户等,资金可能无法按时汇款。
四、筹资(7月28日至7月30日)
通过国库支付系统与“小米通”平台技术对接,30天前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将辅助资金分配给了辅助对象的银行账户。具体以银行到达时间为准。
(各地程序以当地官方公告为准)
也就是说,
明天开始自主申报!
具体怎么申报?
步骤分解
企业自我申报操作手册
1.关注“台州市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2.单击公众号下面的“申报补贴”菜单
3。转到报销申请页面
(选择县城市点击“补贴自主申报”)
4。准备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身份证。
2Bw%3D&index=3" width="640" height="359"/>5. 填写补助自主申报环节,提交表格
特别提醒
1
严格按照各类证件准确信息填写相关表格,出错可能导致申报不成功。
2
申报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形式费用,严防诈骗!
3
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9060652
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9186818
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9219846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5307315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6144307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7253260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9356913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7751232
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3302619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聚区分局 88909867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8518006
附:台州市“两直”不予补助情形
▽
“两直”不予补助情形
一、小微企业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小微企业,一律不予补助:
1
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
2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
3
未在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或已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但为“全零申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经营性指标均填写为0)的小微企业;
4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
5
列入省市场监管局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小微企业;
6
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小微企业,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小微企业;
7
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工业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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