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兰州日报》前媒体首席记者镇川)记者从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获悉,从3月13日起,满足城关区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要求的4475户相关信息将于15日、3月27日终止。
根据《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兰州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过多层次审查,初步确认今年我市城关区4475户家庭申请了家庭资格。如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投诉:4607695。
据悉,四类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包括近郊四区(城关、七里河、和平、西高)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工人和人才引进等。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公租房申请家庭和个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发现虚假申报情况后,将立即取消保障资格,并严厉追究相应的责任。
兰州市公租房保障制度实行年审制度。也就是说,对每个受益人家庭或个人的保障资格每年审查一次,通过街道(所在地单位)、县、市三级审查关卡进行动态管理,如果申请人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将坚决退款。同时,在每年的申请中,申报人签署承诺书,承诺:“虚假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情况的,自愿退还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市场价格补充以前的租金,5年内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