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环境税在哪里申报?
答:第一步:北京市电子税务机关【我想交税】-【申报和缴纳税费】-【必须按期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单】-【收集财产和行为税源】-【环境保护税】
第二步:从左上角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在标题中输入相应污染物基本信息所需信息(例如,如果选择了“是否获得排污许可证”,则必须如实填写排污许可证编号),然后在“税源信息”列中单击“增开”以输入“添加”
步骤3:从左上角的下拉菜单中分别选择“大气、水污染物基本信息收集表、噪声基本信息收集表、固体废物基本信息收集表、排放系数基本信息收集表”。在相应的基本信息收集表单中,单击“增量”,填写相应的税源单击“确定”、必需的输入和需要填写的基本信息收集表单,然后单击“保存”。
步骤4:从左上角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申报计算和减免信息”,选择申报属性“正常申报”,开始和结束拥有税的期间,季度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单击相应的污染物(空气污染计算、固体废物计算、噪音计算、采样计算)选项卡页,分别输入所需信息。单击相应选项卡页下面的“增量”,首先选择“月”,然后双击税源编号栏,将出现“税源信息”页面。选择要申报的税源,单击“保存”,然后完成税源申报信息。
注:如果使用排放系数计算方法,则必须双击“污染系数”或“排放系数”,弹出并选择“排放系数基本信息”,自动获取生产排放系数。完成填写后,单击页面左上角的“保存”按钮即可完成税源信息的收集。
问:新合同组织的临时注册从哪里开始?
答:请在电子税务局点击【我想交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组织临时登记】。
问:如何使加成扣除声明无效?
答:请通过电子税务机关【我想交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追加扣除政策声明(适用10%、15%)销毁】模块进行销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