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北京市智慧广电发展行动方案(2019年-2022年)》,鼓励和支持智能光电领域的优秀项目,发挥创新领导和示范推广作用,推进北京市智能光伏建设取得新突破,《北京市推动智慧广电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010-。
一、支助方向
智能光电发电专用资金支持方向以北京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为中心,主要支持智能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智能光电媒体融合发展、智能光电内容生产和计划形态、智能光电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光电服务输送、智能光电产业生态建设、智能光电监管等。
1.提高巨型城市精细治理能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光电行业与社会细分领域的深度融合,提高智能城市建设服务承载能力,为首都大城市精细管理提供智能光电解决方案。
2.加快培育视听消费新形式,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培育视听服务和视听消费的新形式和新模式,促进视听场景和实体经济的融合和创新,不断提高数字经济中新听觉创新的动力。
3.推进智能光电媒体融合发展,适应新时期媒体发展的新要求。坚持一体化合作发展,强调移动优先战略,深化“广电”服务理念,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
4.创新智能光电内容生产和节目形式,满足首都人民美好生活的新要求。创新内容创作方式,智能内容选题,创新节目内容形态,提高内容质量,改进内容精准服务。
5.加快智能光电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面向未来的现代传播体系。广播平台IP化、云化,加快超高清广播系统建设,提高地面无线广播电视覆盖面,丰富有线网络信息服务,规范互联网视听服务,创新的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应用。
6.提高智能光电服务承载能力,全面推进首都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帮助首都核心功能优化,支持超大型城市精细治理,推进公共服务的精准供给,承担冬奥会、冬奥会、冬奥会初高清赛事传输服务。
7.打造智能光电产业生态链,培育首都高精度产业,发展新的增长极。加强集地公馆,加快标准制定,深化融合应用,构建标杆。
8.创新智能光电监督手段,确保新时期的智能光电“绿色安全、可控”。创新智能电台监督理念,加强智能电台内容安全审查,完善智能电台传播系统监督,实施智能电台服务质量保证。
二、赔偿大象
在北京市智能光伏建设过程中,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和使用。在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对促进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获得了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宣传性和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秀项目。
三、赔偿方法
特别资金的使用方式是事后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单位或牵头单位是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
2.项目符合北京市智能光电发电支持方向和支持范围。
3.项目于2018年11月后开始建设,2022年5月前完成建设并投入实际运营。
4.项目投资主体具有明确、创新、自主的知识产权,项目资料需要相关证明。
5.项目创造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
6.每个单位的申报项目不超过两个,并且不能是同一个支持方向。
7.项目已得到中央财政资金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支持,申报单位不得再申报为同一项目或类似项目。接受智能光电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以同一项目或类似项目重新申请专项资金和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申报书应以数据和事实为主要依据,满足申报内容格式要求。
2.宣言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任状(双方签字盖章)。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单位上一年度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印章)。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附公章)。
申报材料包括纸张和电子材料。纸质资料上有1份正本,2份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粘合章后面印有骑马印章。申报材料封面显示项目名称、支持方向、申报单位和单位注册地址。
8.电子版材料媒体是USB,包含两套文件:所有申报材料签名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可编辑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文件word版。其中PDF扫描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必须完全一致。
六、没有筹资情况
1.已经得到中央财政资金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支持。
2.正在进行知识产权等有法律争议或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调查,或被市场监督管理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其他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
七、申报程序
1.根据申报通知书
求,完成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并报送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参加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组织的项目专家评审,并对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答辩。
3.评审通过的项目,配合做好项目现场踏勘。
4.项目奖励资金使用接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八、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5月31日。
申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一期307室。
请申报单位务必提前电话预约报送时间,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分时分段有序报送并进行材料交接核验。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老师 010-64081603
石老师 010-64081992
附件:2022年北京市推动智慧广电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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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发展处供稿)
责编:刘国栋 安伟贞
技术:日青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