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农业龙头企业申报】重要!2021年开始申报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时间:2023-03-01 22:00:3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朋友们,

小心点!小心点!

一年选定一次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可以开始申报了!

2021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涉及哪些事项?一起看吧!

申报条件和监测大象

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条件和标准按照《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广东农规[2020] 1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动态监测不包括我省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相关企业的监测届时将与农业、农村部的监测一起进行。

申报数量

各地各部门推荐的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受限制,符合申报认可标准的企业都可以申报。

申报和监测程序

01申报程序

省企业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其他企业通过以下程序进行多层次推荐申报。

1.企业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业务主管部门申报,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业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验证,并以该部门的名义向上市农业产业化业务主管部门推荐合格的申报企业。

2.地方一级由上市农业产业化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提出审查意见,充分征求本级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市政府名义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推荐企业应说明是否被认定为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认定时间和门户。

02监测程序

列入动态监测范围的主要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向企业所在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交资料,由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审查后提交所在地等级,提交上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各地区级由上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负责向企业申报的资料,根据《办法》中《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指标》,提出可以严格审查的意见,征求本级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审议,并以市政府名义与企业一起提交监测结果分析报告。省直属机关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向主管部门提交资料,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报告资料的审查,并将监测合格与否的意见报告省农业农村厅。申报和监测的时间和资料

申报、监测企业应在截止日期前通过广东省农业产业化管理系统填写电子资料(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在各地上市,由县(市、区)另行通知,省直属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由我厅农村产业开发处提供,并提交纸质资料。各地要在5月31日前将以下纸质资料一份一份地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农村产业发展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纸材料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单(填写申报企业)、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填写监测企业) (相关表格见附件)企业2019年和2020年依法纳税情况说明企业2019年和2020年没有对劳动者拖欠工资、无报酬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等进行说明。企业信用信息或银行信用等级;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交易场所)的产权权利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合同等复印件、加工、储存保存等设施照片;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专科大学、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农户或集体经济团体提供农产品购买、订单农业、股票分红、利润返还等合同、合同副本。2019年和2020年企业带领农户增加农户的情况说明(原则上由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表明企业经营系统和金融系统企业及产品竞争力属实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办法》附件的相关内容)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专题介绍资料(约1500字);宣言资料的真实性承诺(见附件)。 查看上面的队列(QR)代码扫描附件

以上所有资料按顺序用A4纸印刷(复印)装订成册(必须有材料目录和页码)。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的每一页都要印有企业的公章。

各市提交监测企业资料时,应报告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分析报告,包括监测结果、企业发展运营情况和问题、监测范围外不符合规定的原因(包括监测范围外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意见、建议等。

杜绝谎言

举报和监视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果有虚假伪造行为,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查看《关于开展2021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全文,请复制此链接并在浏览器中查看()。

编辑:傅惠英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