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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怎么申报办】相关税金,设定!这样申报更方便

时间:2023-03-01 20:55:0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好消息!还有一个特别的税收额外扣除!

3月28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 《通知》,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个人所得税实行特别追加扣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纳税人照顾3岁以下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照扣除标准100%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各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的扣除方法不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更改。

3 ~ 3岁以下婴幼儿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相关保障措施及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4 ~ 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将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官网上公布的解释,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特别额外扣除与子女教育等其他特别额外扣除一样,还可以享受预付阶段。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张《扣除信息表》向任职雇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单位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扣除,每月预缴税金时可以获得减税红利。如果纳税人在幼儿出生时没有时间向机构告知相关信息,则可以在年内向机构支付剩余月份的工资、工资时申请补充扣除。平时支付工资的预缴环节不扣除,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汇算清缴时,还可以进行补充申报扣除。

特别追加扣除由谁扣除?

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如何扣除申报?

报警怎么方便?

.

不做

税务总局对“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特别追加扣除”进行了21个问答

1.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是谁扣除的?

答:该政策的扣除主体是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与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相比,可以执行。

2.亲生父母不是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特别追加扣除政策吗?

答:是的,但必须是3岁以下担任幼儿监护人的人。

婴幼儿子女的范围是什么?

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婚生子女、抚养子女、继子女等受本人保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4.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的父母可以被扣除吗?

答:是的。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被扣除。

5.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特别额外扣除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月份到3周岁之前的月份,纳税人可以享受这一特别额外的扣除。例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到2025年4月为止,可以按规定享受这一特别扣除政策。

6.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7.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特别额外扣除额可以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是的。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照扣除标准100%扣除。也就是说,一个人按每月1000韩元的标准扣除。另外,双方可以选择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进行扣除。也就是说,两个人每人每月按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8.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特别追加扣除分配方式选定后可以更改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由父母一方扣除,也可以由双方平均扣除,选择扣除方法后,不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更改。

9.婴幼儿的父母有好几个,可以根据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法吗?

答:是的。婴幼儿的父母有好几个,可以根据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法。也就是说,婴幼儿甲可以在一方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婴幼儿乙可以选择双方各按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10.对于有结构调整情况的家庭,如何获得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特别额外扣除?

答:具体抵扣办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的抵扣总额每月不得超过1000元,抵扣主体不得超过两人。

11.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特别额外扣除,每月拿到工资的时候可以享受吗?

答:是的。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张《信息报告表》向任职雇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后,单位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扣除,每月预缴税金时获得减税红利。

12.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月份没有得到特别的额外扣除政策,后续还能享受吗?

答:是的。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月份没有获得特别额外扣除,可在当年支付后续月工资时追溯特别额外扣除,或在第二年进行汇算清缴时享受。

13.纳税人享有

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14.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1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答: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16.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答: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17.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18.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答: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19.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答: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0.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答: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1.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

内容来源:财政部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微博

编辑 冀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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