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们部门从去年开始就没有向我们缴纳社保。因为传染病,部门正在关门。如果部门倒闭了,能补充我们的社保吗?怎么样才能弥补?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7条规定,雇主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雇主依法解除的,应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天内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变更或取消社会保险登记。单位注销不能进行社会保障补偿。
咨询:我上周上班时间受伤了。如果我住院治疗,如何申请工伤待遇?有什么程序?
答:劳动者因工伤治疗而产生的医疗、康复费用可以直接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结算。除工伤劳动者个人负担费用外,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还应如实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费用和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住院天数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代缴。工伤职工应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残疾津贴、生活保护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公职人员的一次性公职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补助金由相关用人单位代办支付。
咨询:青海向烟台转移了社保,如何最快处理?我该去哪里处理?
答:户籍所在地是烟台,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投保人没有年龄限制。在烟台投保后,可以办理转移手续。户口不在烟台地区,通过企业缴纳保险后,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外,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0,女性年龄不得超过40。如果超额年龄需要在烟台缴纳养老保险的话,需要1万10年才能转移。如果你曾在外地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费3年以上,则应相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在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文件由人民法院、监察部、进行劳动保障审计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跨省转入团,可以通过“掌上电脑12333”手机应用程序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助、无材料申请。(长孙拥有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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