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谷枫北京报道。
仅考虑财务门槛,就有近300家公司满足了要求,其中近70%的企业达到了标准1。
11月8日新三板全面改革首次政策出台几天后,市场仍在消化规则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围绕政选层的门槛和公开发行等问题,市场仍然存在疑问。
与此同时,政策公布激活了沉寂已久的新三板市场,中介机构、企业和投资者都开始行动,创新层和冲击筛选层再次成为主导市场的核心。
符合财务阈值的企业超过300家
在最初的政策中,市场最关注的是政界门槛指标,但质疑也最多。
多名企业负责人向记者答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第16条:“在全国股票系统连续12个月上市的创新层上市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行,进入评选层。”我该怎么理解呢?
“这种表现是否意味着基础层的企业也会直接影响创新层?”北京地区一家基层招牌公司董文文的记者。
对此,记者了解到,目前冲击特选层企业没有直接从革新层企业冲击特选层的情况,但明年4月30日调整革新层时,在从基础层进入革新层的同时,满足特选层冲击条件的公司也为方便起见。
由于对这一政策的理解,新三板上市企业南北天地董飞、董飞一家的创始人崔彦军对记者说:“在全国股票全电系统连续12个月上市的创新层上市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很多人理解,革新层要过一年才能进入政界。需要注意的是,文具不是创新层为12个月的招牌公司,而是12个月的创新层招牌公司。基础层想尽快进入郑善层,最快的途径是明年430可以进入创新层,申请郑善层。这对基层公司是明显的好处。
与此同时,记者从全国股战系统得知,此次改革后将挂牌进入创新层制度。对于优质的增量企业来说,符合相应的创新层条件,在完成招牌的同时达到指定的融资金额,挂牌可以直接进入创新层,享受创新层的市长/市场功能。这对尚未上市的优质企业来说,将是提高新三版吸引力的制度安排。
随着特选层门槛的出现,潜在的特选层企业成为市长/市场关注的焦点。记者获悉,券商和监管层已经掌握并预测了符合财务门槛的企业数量。
“如《分层管理办法》中所述,特选层企业的市值判定应以公开发行价格计算。但是现在正在公开发表,所以目前没有对创新层企业的市长/市场价值进行筛选,只是筛选财务指标。目前,在新的第三版挂牌,一年满675家创新层企业上市,根据上述标准进行筛选评价,无论公开发行市值如何,符合正善层财务标准的创新层企业共有301家,占总创新层企业的44.6%。符合一个标准的企业最多,有203家。81家企业同时满足两个标准。16家企业同时满足3个标准。一个企业同时满足四个标准。共有98家企业同时满足两个以上的标准。”联信证券新三板研究负责人彭海告诉记者。
记者也从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处得知,仅考虑财务门槛,就有近300家公司符合要求,其中近70%的企业符合标准1。
“这种比率与科学革新版比率有些相似,大多数企业将申报为考虑最常见财务属性的标准,也表明四个标准涵盖企业的幅度足够大。”北京地区一家大型经纪人投行部负责人表示。
但是彭海指出:“在实施初期,监管层要严格控制严选层的整体质量,不像创新层那样只用基础指标进行审查,而是要考虑各种因素。”我们预计,实际上能够进入精选层的招牌企业数量不会太多,第一家精选层企业的数量不会超过200家。" "
一些市长/市场人士对第一批选定层企业数量的预测更加保守。“结合需要经纪人推荐和发行成功与否等。我们认为第一家企业的数量不会超过50家。”北京地区一家长期追踪新三板投资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公布规则后,就可以立即举报
除了分层门槛外,市场对公开发行将由谁审查、按登记制要求审查、何时可以申报也有很多疑问。
首先不知道是谁审查的问题,在文件中,监管层首先明确了全国股票系统审查,即申报特选层的企业首先向全国股票系统提交申请资料。全国股票体公司收到申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咨询等进行自律审查。全国股份战公司成立挂牌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全国股份战公司结合审议意见作出审查结论。
记者了解到,全国股战系统设立的挂牌委员会将具体承担融资2份的责任,并可参考设立类似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科学创新板块机构,提高审核专业性。
如果全国股份转公司认为上市公司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和程序,将提出同意的自律监督意见,向证监会提交相关资料,然后向证监会进行审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证监会在审计中的作用有多重,
可以参考科创板注册制的审核,应该不会存在双重审核的问题或是证监会成为实际审核角色的问题。”前述北京地区投行人士认为。接近全国股转系统知情人士则告诉记者:“从这次证监会修订《公众公司办法》中的内容可以看出,在‘审’字上面是充分借鉴了科创板注册程序的,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股票在精选层挂牌条件的内容涵盖了发行条件,全国股转公司对进层的审查是涵盖发行审查的。这无疑提高了审核效率,双重审核的问题不必担心。另外,新三板公开发行还是在现行《证券法》体系下,虽仍是核准制,但其审查程序已经充分借鉴了科创板注册制的有益经验,未来在公开发行审查上,全国股转公司要做的是让审查程序高效便捷,审查时限明确,企业可预期。”
还有一项重要的问题,就是冲击精选层的企业何时开始申报,是否需要等待明年4月30日创新层调整的节点。
对此,记者从全国股转系统处了解到,《分层管理办法》正式公布之日起,全国股转系统就开始接受符合要求创新层企业的公开发行申请。而《分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将于11月23日结束。
“这项问题十分重要,决定了企业何时开始筹备以及对应的周期有多长,一些果断的企业已经开始筹备精选层了,我们目前已经入场了两家创新层企业开始筹备精选层。”华中地区一家券商新三板业务线的负责人透露。
(编辑:巫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