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型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预防控制司令部办公室通知[2022] 7号
为了进一步精确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第一,加强(回归)深入的人事保健。
(1)最近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当地滞留史,请首先主动报告相关社区、工作场所或居住的酒店。
(2)建议市外人员在深度返回之前,在48小时内持有核酸检测语音证明。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新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完成核酸检测“三天三检”。
(c)及时查询(返回)深入人员管理政策。来(回)深的人员要提前查询旅行防疫政策,具体要通过“深圳卫健委”微信公众号-民民服务-查询《深圳市出行防疫政策》。
第二,深度人员自愿进行健康申报。所有来(回)的深度人员出发前,应通过“深度I你-自主申报”平台(微信搜索小程序“深度I你-自主申报”即可)进行旅行和健康申报,到达后24小时内主动进行居住分区域社会健康申报。如果不主动举报,造成传染病扩散危险,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加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卫生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本部门人员返回深处时,应主动申报外出日程,实行健康管理,并督促其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女性证件返回。
第四,严格做好个人保护。坚持勤洗手、勤清洗、使用餐具等良好生活习惯,实施“测温、亮码、戴口罩”预防措施。如果出现发烧、干咳、乏力、喉咙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医,治疗途中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五,设立咨询热线。深圳市12345政务服务民职热线设立了疫情防控专线,统一受理疫情防控电话咨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述预防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
深圳市新型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预防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记者]黄四华
[作者]黄四华
[来源]南方报纸媒体集团南方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