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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目录申报】新版认捐目录不仅仅是发表吗?背后有什么话?

时间:2023-03-01 10:47:1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时隔6年,新版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目录)尘埃落定!

10月25日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版认捐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健委)对外公布,从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目录2018版不仅可以满足多种疾病患者的多种药物选择,而且对指导基本药物生产流通、招标采购、合理用药、支付报销、全程监督等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在这个“好声音”的同时,新版目录也能解决以前的争议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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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总数增加到685种,这是2018期约版目录的主要亮点,也受到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对抗肿瘤药数量的协调力。国家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全力推进抗癌剂减税。抗肿瘤药的数量调整为2009版基础药目录0、2012版基础药目录26种,此次2018版基础药目录调整又增加了12种。对此,北京医院药剂科主任胡信表示,2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加上新增的12种肿瘤药,是临床实际需求的迫切表现。

其次,业界也注意到了2018版基础药目录中共有约187种,转出药22种(其中17种是化学药)。

在9月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定期吹风会(以下简称吹风会)上,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信表示,2018年版基础药品目录将对以前的版本进行全面调整,建立基本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由此可见,此次新版目录的调整标准也不难。基本药物将进一步加强循证决策,并同时进行转出。这可能对临床用药结构产生积极影响。例如药物比重审查,生病的一刀切方法会有细致的要求。业内人士表示,他们将促进药物比重控制,回归医学规律。

继《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将中西药和适当数量的基本药品品种全部选定”后,不难发现,将2018版基本药品目录移至标准,其中之一是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医药行业发展,向中药(包括民族药)、国产创新药倾斜。新版用药目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基层药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更加科学、公正,协调机制更加合理、及时,能够切实满足广大患者的用药需求。

认捐目录从307年调整到520、685年,经过了近10年的时间。"在医改整个工作中,基本药物制度最突出的成绩在于完成基层医改既定的任务目标。"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承诺书研究室主任傅洪鹏说,基础药品目录实施以来,他将2009年至2012年基本药品制度作为新一轮健康改革中首次实施的承诺书,以药品零差销售为出发点,强行进行财政投入和绩效评价制度的改革,强力扭转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称之为基层医疗改革的“。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化,这一想法延伸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的雏形,现在也在继续推进。

安徽省儿童医院主管药师梅康康在接受健康界采访时表示,对2018版基础药物目录持“乐观”态度。“对于临床上急需儿童用药的增加,关键是保证今后药品供应,使‘急药’成为真正的基础药物。这次新版目录的发布不应该是简单的发布,预计以后会出台更严格的实施细则,政策规定可能需要使用基础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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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期药目录和医疗保险目录各为一派”的问题一直受到公众的争议。

两个目录都是为了抑制药品费用的急剧增加,保障居民的基本药物而一贯制定的。不同的是,基础药目录是国家制定并颁布的,2009年以后国家基本药都自动进入各省的医疗保险目录。医疗保险目录是针对各省制定和公布的,除了必须包含的国家基本药物外,还可以根据本省实际用药情况增加部分药品。

理想丰满而现实的骨感。《双重目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名义上各不相同,但实际上大同小异。2012年,基础药物目录中80%的药物与医疗保险目录中的甲类治疗性药品一致,两种药物目录的选拔原则和人选人员基本一致。

今天,2018年版《认捐目录》正式公布,这意味着我国仍将保持“双重目录”局面。

没有医疗保险合作,基础药物很难着陆。早在2014年,媒体就报道过基本药物制度的困境。同时,基础药品目录和医疗保险目录越来越相似。另一方面,基本药物制度没有独立的筹资体系,必须依靠各种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筹集资金。

在9月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简报会上,国家医疗保险局医药服务管理部长黄信宇表示:“医疗保险局目前正在完善医疗保险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其中总体考虑了与基本药物的连接问题,按照程序将目录外的治疗性基本药品优先纳入医疗保险目录。”

与2009年、2012年制定两版基本药物目录相比,都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选定品种不同,2018年新版基本药物目录选择了“先进药物、战后医疗保险”的实施路径。

可以看出,限制基础药物使用比例、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优先包含医疗保险目录、基础药物联系医疗保险、保存量、降低药价、节约费用等一直是主要的。

要方向。实行基药新政后,我国基药市场将面临调整和大洗牌。

患者到底能不能用“好”药?

尽管被新医改寄予厚望,基药还频频出现“无药可用”等现象。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史录文曾表示,“基本药物制度的最根本的目标,即优先保证一部分药品的公平可及、人人享有。反观我国,药品的可及性依然与同收入水平国家差距较大,药品短缺和费用不可负担时而见诸报端。”

“2015年以来,由于严格执行‘唯低价是取’‘不准二次议价’、集中统一采购、配送等政策。顺利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之后,不少基药价格大幅上涨,医药购销领域腐败迅速蔓延,与此同时,低价药品短缺,这一切与基本药物制度设计初衷,背道而驰。”商洛市山阳县卫计委徐毓才也曾这样说道。

为了落地,行政手段逐级加码。今年8月,《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更是规定,以省为单位明确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的金额比例。这被视为“基药占比”不仅保留而且强化。前两版基药目录试图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大医院,分别制定基药占比,从既往经验来看,一律是不成功的。

比如,2017年,湖南省全省基本药物使用率仅为27.1%,其中三级公立医院14.96%、二级公立医院32.18%。为此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印发通知要求,2018年,三级公立医院、二级公立医院、基层因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分别不低于本单位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25%、40%、70%。一方面,目前有基药扩容、要求使用比例的趋势,另一方面,在医保目录、基药目录,双目录局面下,基药报销问题仍待解决。

有行业人士表示,新版国家基药目录还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与2009版、2012版基药目录相比,2018版公布没有任何执行的“支持性配套文件”,也没有对地方卫健委任何执行比例的暗示;其次,虽然本次目录调整进入了一部分“化药一致性评价治疗药”,但是在268种中成药中“中药注射剂神药”依然在目录中没有被“调整出去”;最后,国家卫健委虽公布了新版基药目录,但未来招标权利又被“医保局剥夺走了”,而医保局在各个省份的成立又没有完全落地,则“基药下一步是否需要重新招标,招标是单独还是合并到大标招,基药招标分不分质量层次等”一系列涉及目录品种问题,都是未知数。

(本文部分内容综编自健康界、健康点、健康报、医学界智库、中国医院院长、中国卫生杂志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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