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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完了】纳税年度折算完成后,要记住保存这些资料。

时间:2023-02-28 21:25:4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结算正在进行,完成年度汇算后应该留下什么资料?要保管多长时间?来看看市税务局的答案。

第一,持有年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款时,应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愿纳税申报单,修改本人相关基本信息,并在新获得扣除或税收优惠的情况下,按照规定一并填写相关信息。纳税人要仔细检查,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理年度折算单位应分别保存特别附加扣除、税收优惠资料等年度汇兑相关资料,从年度换算器期限结束之日起保存5年。”。

例:关于2021年汇率的资料应保留到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二、信息内容的保存

纳税人在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准备收入、专项扣除、专项追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并按规定提交或持有。

(a)特别额外扣减额

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在海外接受教育的情况下,必须保存海外学校入学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

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时,应持有相关证书等。

重疾医疗:纳税人应持有重疾患者医药服务费及医疗保险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应持有住房贷款合同、贷款偿还支出证明等资料。

房屋租金:纳税人应保存初步资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合同等资料。

赡养老人:纳税人应保留约定或指定分担的书面分担合同等资料。

基于策略:

1.《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 4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二)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规定:

“个人自行处理或扣押义务人为个人进行公益捐赠扣除的,申报时应一并提交《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个人必须持有捐赠票据,持有期限为5年。”。

信息:市税务局上海公告

编辑:季可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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