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辽宁省新冠疫情防控总司令部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公众健康管理和宣教指导,从今天起强调不出省、加严进行人员健康申报和管理,谨慎举办大型活动。
关于加强公众健康管理和传教指导的通知。
辽域防总知事办公室[2021] 22号
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最近三角洲突变引起的本土传染病已经波及多个省市,预防和控制情况非常复杂。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维护全省人民的健康,现进一步加强辖区群众的健康管理和传教指导,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州工作人员不一定要出省。各地区应提倡省内人员从今天起不必要出省,如果确实需要出省,应提前向社区(村)、部门报告日程,旅行中严格保护个人。
第二,更加严格员工健康申报和管理。在重点控制地区,因素人员一律严格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来自不同地区的因素为重点,48小时内必须持有有效的核酸检测语音证明。各社区(村)、单位、酒店(包括酒店、酒店等)来来往往(回),对辽人员做好健康状况、居留史等信息登记,开展调查登记、样品采集、日常健康监测、家庭健康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预防措施。
酒店应健全、严格实施入住客人的分类登记、健康监测和信息报告机制,相关信息至少要在客人离开后保留14天,才能准备检查,以上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土疫情防控指挥部。
最近,省外比重高风险地区滞留社人员回乡后首次向核酸检测一次、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告旅游信息,鼓励他们自觉实施健康监测等。
第三,慎重组织大型活动。最近各地区要慎重举办大型活动、不必要的、紧急的大型活动,建议推迟、推迟或取消举办。如果确实要开展,就要充分进行风险判断和调查,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制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计划,并得到属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审查同意才能开展。要聚集大规模人群,坚决避免传染病的传播。
第四,做好自我保健。各社区(村)、单位采用微信县、公告牌等方式,对辖区居民进行每日自我健康监测(如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鼻涕、咽喉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不适症状)。
第五,加强重点场所的预防和控制。医疗机构、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商场、酒店、电影院、农产品市长/市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应严格执行体温测量、健康码、疫苗检查等预防措施。
第六,加快疫苗接种的推进。切实加强组织动员,坚持“团结”原则,积极推进无禁忌证接种的适龄人群,及早接种新型新冠病毒疫苗。
第七,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公众在公共场所正确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自觉遵守“一米一室”规定,咳嗽、打喷嚏时注意拦截。指导群众注意饮食卫生,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使用汤匙,将生熟分开煮,煮干净。
八、加强舆论引导控制。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传染病相关信息,密切关注舆论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注,迅速控制和消除虚假谣言,引导公众不恐慌、不造谣、不相信谣言、不传播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