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区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大大提高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民财农田(2019) 127号》、《民农综合(2020)《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一、申报大象:
注册地在朱宁县辖区内,以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农民田间学校申报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济宁县农业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营业执照和固定场所照片等申报资料。
三、农民田间学校的条件:
拥有30平方以上的固定场所。
四、农民田间学校建设
农民田间学校是以农民为中心,以田间为教室,以启发性、参与性、互动性为特征的农民田间技能训练活动。是把科学技术引进村子培养新农民的有效平台。田间学校围绕村主导或特色产业,进行整体生育期技术指导和培训,分享技术和经验。各田间学校根据“五个一个”标准建设(一个技术组、一个辅导员、一个示范主体、一个试验田、一个宣传栏),当年组织了6次以上的培训、交流参观。
五、供资:
每所旱校补助1万元,用于构建具有计算机及系统软件、投影仪、音响、书桌、椅子等教育设备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平台。
六、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单位公章);
2、30平方以上的固定场所照片。
申报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天内(2020年10月15日17:30前)向朱宁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李秀风。联系电话:
资料来源:周宁县农业和农村局
ND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