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主体年度报告编制注意事项
第一,商业实体提交年度报告。
年报范围:本市注册、成立时间满满年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商业主体”)应依法向市场监督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时间:
(1)实施滚动年报的常驻实体将在成立纪念日后2个月内提交2021年度年度报告。
(b)下列常驻实体不实施滚动年报,年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商投资企业、海关管理企业、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电单位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注意:
(一)外商投资企业除提交商业主体年报外,还应当一并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商业主体登录年报系统后,可以确认是否属于外商投资企业。
(二)海关管理企业除提交商业主体年报外,还应一并提交海关企业年报。商业主体登录年报系统后,可以确认是否属于海关管理企业。
(三)商业主体用商业主体的市长/市场监督代表(以下简称“市长/市场监督代表”)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登录商业主体的年度报告系统。首次设置市长/市场监管人员联系信息的商业实体在登录商业主体年度报告系统时,可以选择记录了联系信息的联系人作为市长/市场监管人员。系统中未列出联系信息或需要修改市长/市场监督联系信息的商业实体可以扫描网页右侧,关注“深圳市场监督”微信公众号,设置或修改公共服务栏中的市场监督联系信息。
二、企业公示即时信息公示范围:企业应通过本系统公示以下信息:(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缴纳和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三)行政许可的取得、变更和信息继续;(四)知识产权质量登记信息;(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六)依法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公示时间:从上述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年报的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依法向市长/市场监管部门提交2020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时间: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四、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随机抽取]市长/市场监督部门将依法随机调查商业主体(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如果在抽查中发现商业主体的公示信息隐瞒真相,伪装成虚假,市场监督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现场检查发现,代表机关提交的年度报告隐瞒真相,编造谎言,市场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以2万韩元以上2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登记证。
(二)对按照【经营异常负荷】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不公示的常驻实体,由市场监督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经营者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标为河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向社会公示。
(三)根据[代表机关逾期年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代表机关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取消逾期未改正的,登记证。
(四)对列入[信用惩戒]经营异常名录(标明经营异常状态)的常驻实体和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录的企业,各行政机关将获得经营、投融资、政府供应地获取、进出口、出入境、新公司注册、招标、政府采购、名誉获取、安全许可。
五、其他考虑因素
(一)商业主体、代表机构对自己提交的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商业主体、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无需缴纳费用。
(三)商业机构和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后,商业登记机关不再在营业执照上盖章。
(4)企业必须履行即时信息披露义务,请依法披露相关即时信息。
(5)商业主体可扫描本页面右侧队列(QR)代码,通过手机提交年度报告。
6.如果商业主体在提交年度报告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12345或12315。关于年报中的海关年报事项,可以拨打咨询电话12360。
7.同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深度I企业”用户注册。
政策解释:深圳实施滚动年报的常驻体将在成立纪念日后2个月内提交2021年度报告。企业必须按期申报年报,逾期报告将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和罚款。企业必须检查自己的年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