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如何申报创新专利】通知:调整一些专利工作的处理方法。

时间:2023-02-28 08:00:3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了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的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调整部分专利工作处理方式和审查规则,如下:

1.澄清需要委托给机构的情况的情况。

自2023年1月11日起,在中国内地没有常设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单独申请专利或作为代理人申请专利的,应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没有委托的不受理。

在中国内地没有常设或营业所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单独申请专利或作为代理人申请专利的,应委托专利机构办理。没有委托专利代理人的人不受理。

2.专利事业行政复议的提交方式

自2023年1月11日起,当事人(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和第三方)可以电子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各种文件。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通过专利业务处理系统的“手续处理”模块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和第三方可以通过专利业务处理系统的“意见陈述修改”模块提交意见陈述(关于行政复议)等。

3.引用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发起加入声明的提交方式。

从2023年1月11日开始,PCT国际申请包括在国际阶段引用加入项目或部分加入项目,申请人在以电子方式处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应提交国际申请,在输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的同时提交意见陈述。意见陈述中应写明:

(1)提交的中文译文是否包含引用加入项目或部分的内容;

(2)引用加入项目或部分请求修改对中国的申请日期的,应说明加入项目或部分在说明书(几页)、权利要求(几页)、图片(几页)的位置,以及加入启动国际阶段提交的时间。

如果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没有请求修改相对于中国的申请日期,则后续程序中不能再请求更改相对于中国的申请日期,从而保留加入项目或部分。

4.关于在线支付方法

从2023年1月26日开始,当事人在办理网上缴费时,可以使用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也可以向公共账户方式缴纳费用,无需缴纳手续费。

5.关于电子文件格式通知和决定的印章

从2023年1月26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发送的电子文件格式的通知和决定将佩戴电子印章,不再提供电子签名服务。

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