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我市统计部门统计的平均工资数据和省政府最近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了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
调整后,从2022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上限为24198.24元/月,最低下限兰州新区及城关、七里河、西区、和平区、红鼓区为1820元,永登、渝中、高兰县为1770元。灵活就业人员新开户申报缴存或调整缴存标准时,月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我市平均工资8066.08元/月时,应提供本人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我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存款比例仍为单位12%,个人9%。新开户单位可以在最高12%、最低5%之间选择存款比率。灵活就业者没有按单位缴纳的部分,缴纳比例统一为10%。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需要调整存款比例的单位或灵活就业者,应在每年7月或次年1月办理。
兰州日报报社前媒体记者薛晓霞
资料来源: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