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关于促进上海旅游行业回复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增强上海旅游发展信心,将各种社会资本投入上海市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加快旅游业的复苏,创造旅游业发展环境,刺激旅游消费潜力,努力建设城市旅游首选城市、国际旅游开放枢纽、亚太旅游投资门户、国际数字旅游之都。根据《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目前将发布《2022年度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
一、支助领域
(a)支持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项目
1.支持包括《上海市“十四五”时期深化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设规划》“旅游高峰”项目、市级重点地区规划旅游产业投资项目、上海市国家扶持旅游事业等。
2.支持旅游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主要包括上海市主导示范效果的数字旅游地、数字酒店等旅游数字化项目。
(b)支持城市形象提升项目
3.支持主题旅游品牌建设项目。主要在上海市开展“一江一江”游、海派城市考古、建筑阅读、城市美游、红色旅游、古镇旅游、非山旅游等主题旅游线路创新、培育、推荐、品牌建设等活动。
4.支持旅游新空间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实施城市文化、主客共享的城市美旅游、家门口好地方等旅游新空间的建设。
5.支持创建上海市国家4A以上景区(店)。
6、支持旅游恢复相关宣传工作,主要围绕提升上海城市旅游形象、上海优质文旅资源及产品等进行线下宣传,优化目的地营销。
(三)支持旅游公益设施项目
7.支持上海市国家A级旅游区、主管部门认定的旅游度假区、郊野公园、体育旅游休闲基地、工业旅游机构、红色旅游经典景点、红色旅游基地、乡村民宿、旅游码头等旅游目的地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等。
(四)支持上海主要旅游活动项目
8、支持市级或地区的广泛参与度、旅游消费促进产业基准旅游活动等。
二、申报材料
(a)《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二)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复印件);
(三)项目单位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和报告截止日期前的月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如7月31日尚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说明后上海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软件(eTax@SH 3)或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网站导出的2021年12月或第
(4)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证明(自筹资金银行存款证明、包含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等)
(5)项目相关合同合同、支付证明等;
(六)企业信用报告;
(七)其他相关材料:
1.为了支持旅游数字化转型项目,需要提供申报单位数字化建设总体方案、实施计划安排、项目验收书等资料。连锁酒店集团统一申报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必须包含完成建设任务的详细酒店列表,集团内其他酒店不申报为单体酒店。
2.申报支持主题旅游品牌建设项目,需要提供申报单位旅游线路计划或可行性研究方案、旅游线路申报汇总表、各路线运营标准、路线接收规模和投入运营时间、签订旅游合同、宣传活动方案等证明资料。
3.要申报支持上海市国家4A以上景点(点)的项目,必须提供申报单位生成方案、批准文件的填写等。
4.申报对旅游营销项目的支持,必须提供项目方案、项目特别审计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无特别审计报告),并根据情况提供项目分类帐和相关详细帐簿。
5、要宣布对主要旅游活动项目的支持,必须提供活动方案、项目特别审计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无特别审计报告),情况说明后必须提供项目分类帐和相关详细帐簿。
6.所有与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项目都必须提供项目文件、建设实施地点的现场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租赁房房产证)。所有涉及新建、加层、外表面改造的项目,都要提供规划、环境保护、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答复意见。
7.在2021-2022年财务报表中,发生政府补贴的金额应提供"政府补贴"科目的详细账户、记账凭证和相关批准资料等。
三、申报程序
(a)关于申报项目单位
1、网上申报。通过法人日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日网通事务所”总门户网站“上海市旅游开发专业基金”,进行在线申报,提交相关电子资料,下载相应申请(请确认系统生成的申请PDF文件中是否有水印,并妥善保管),申报时间为指南发布之日至2022年7月31日。
2、提交书面材料。在线申报完成后,项目申请材料及所有附件等应导出并打印到系统上(请妥善保管系统生成的申请书文件)。必须在封面上盖上申报单位工厂、汇总资料盖图章,并提交给项目单位注册地所在各区(管理委员会)文旅部门(接收部门信息见附件)。提交项目纸质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2日,已过期,不再受理。
(b)区域一级摘要提交资料
各区(管理委员会)文旅在2022年8月10日前汇总本区项目资料后,统一提交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