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在继续科学防治的同时,开展有序的企业康复工作,对于稳定物质供应和社会预期,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近,本组织有关方面就企业复产中普遍关心的劳动就业、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缴费等相关问题作了答复。
企业招不到人怎么办?
疫情防控期间,招聘活动从离线全面转为在线。有就业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登陆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渠道,根据询问注册单位基本信息的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企业也可以直接向联络公司部门提出需求。
政府保障雇用重点企业的措施是什么?
对重点企业,人事部建立了24小时雇佣派遣保障机制。重点企业是应对传染病的医疗防护服、隔离服、医疗及起保护作用的民间口罩等重要医疗物资企业、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料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核心企业、重要医疗物资回收企业、应对传染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各级人事部指定专业人才,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国工债网设立重点企业招聘区,优先发布就业信息,在当地通过潜在、富余调剂、进修组织、实习调整等方式满足重点企业阶段性就业需要。当地难以满足的是,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帮助企业确定跨地区招聘方向。在一定规模的情况下,通过联合控制机制协调交通部门制定运输方案,有条件的组织集中运输到目的地。(约翰f肯尼迪)。
外地工作人员重返工作岗位或新录用的外地工作人员有必要隔离吗?
外地工作人员重返工作岗位,新录用的外地工作人员应根据企业所在地政府的规定,决定是否需要隔离以及隔离方法。
企业能以来自疫情严重的地区为由拒绝录用人力吗?
不行。各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收传染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种用人单位不能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募相关人员。
企业复职,应该做好哪些疫情防控措施?
企业应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在复职产前和生产过程中认真采取保护、应对传染病、保护个人等疫情防控措施。生产过程中,加强车间通风,提供口罩等保护用品,提供洗手等设施,对车间、宿舍、食堂等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聚餐和集体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能延长工作时间吗?
对于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以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特殊工时的批准时效到期,可以顺延吗?
企业实施特殊工时的批准时效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原批准有效期可以顺延到疫情防控措施结束为止。企业应在当地疫情防控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申请。
对不想复职的职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对不愿意复职的员工,企业工会要及时宣布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并主动劝告员工及时复工。劝说无效或以其他不正当理由拒绝返回的企业可以依法处理。
劳动者因依法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依法采取的紧急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不行。企业在此期间受相关措施的影响,不能解除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也不能送回派遣的劳动者。在此期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将分别顺延到员工医疗期到期、医学观察期到期、隔离期到期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为止。
受疫情防控影响,企业集体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重新签订的情况下,集体合同期限能否顺延?
受疫情防控影响,企业集体合同期满后不能按时履行法定民主程序的集体合同,企业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话会议等适当方式,向员工代表或全体员工提出顺延集体合同期限的意见,双方商定后顺延集体合同期限,以适当方式公示。
目前,盒马和餐饮企业的共享员工模式在媒体宣传上比较多,如何看待疫情期间企业之间的“共享劳动力”?
目前,部分旷工企业和尚未复工的企业之间实行了“共享用工”,实行了用工富余调剂,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共享就业”不改变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为借调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通过签订合作伙伴之间的民事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原用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贷款员工。原用人单位和临时派遣单位都不能以“共享劳务”的名义进行违法劳务派遣,也不能将劳动者登记为个体经营者,逃避雇佣责任。
对于依法被隔离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如何支付工资报酬?
对于依法被隔离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需要停止工作的职员,将按照医疗期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如果想推迟复职或未复工期间的工资待遇,该如何支付?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复工期间,因各种休假无法提供正常劳动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其他劳动者,企业可以参照停工、停产期间支付工资的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一个或多个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可否延期支付职工工资?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延期支付职工工资。
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包括哪些?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有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企业职工是否可以延期办理退休申报?
可以。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企业是否可以逾期办理社保业务,是否影响个人权益?
可以。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疫情期间,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怎么办?
推行“不见面”服务,指导各地将网上办事作为占主导地位的经办服务模式,普及“掌上社保”服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对参保登记、申报缴纳、关系转移接续等重点业务,开通社保微信等公众服务,实现网上申报缴费、移动支付。加快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网上申请全覆盖,取消邮寄纸质凭证,做到网上办理、顺畅衔接。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参保缴费1年以上、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是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或者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返还。
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什么新规定?
扩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微企业降低了政策门槛,放宽了申领条件,规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30人以下的企业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可以申请稳岗返还。同时,允许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地区,可根据实际将所有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裁员率标准确定为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精准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同时,允许湖北等重点地区在确保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参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对由于保障供应而造成损失的企业给予倾斜支持。
企业复工复产后,对失业的参保职工,有哪些加强失业保障的措施,尤其是对湖北等重点地区有什么特殊支持措施?
公布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尽力实现不见面领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失业保险金网上经办平台网址、APP、二维码或公众号都已在人社部官网、官方公众号、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各省、自治区陆续将公布已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地(市、州、盟)的网上经办平台;暂不具备网上申领条件的经办机构,公布办公电话或邮寄地址,尽可能实现不见面申领;确需现场办理的,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支持湖北等重点地区出台加强失业保障的特殊政策,出台文件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具体办法报请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得同时发放”。这项政策的基本含义是符合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达不到法定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失业人员都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解除后顾之忧。
疫情期间,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支持政策?
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
疫情期间,如何申领就业创业政策?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申请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可先在线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在已开通线上办理的地区,可直接在线办理。考虑到目前疫情形势,确需现场出示的申请材料可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向经办部门提交,确需实地核查的业务环节可由当事人先作出书面承诺,待疫情结束后补办。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是否可以领取补贴?
可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今年,专门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还开不开展?
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人员密集带来的扩散风险,暂停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对接,就业服务由线下全面转到线上,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各地线上招聘活动信息将通过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同时,中国公共招聘网也将汇总发布各地的招聘活动和招聘岗位信息,大家可登录查询。
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当事人不能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如何处理?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来源:承德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