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协会普通函[2017] 132号
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010-其中一些重点任务是通过申报审查方式选定的,确定了责任单位。请在合格的部门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大象和条件
(一)申报大象
符合政府采购服务相关规定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二类或企业的事业单位、企业、机关等社会力量。
(b)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没有违法记录。
3.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具备专业团队,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的号召力,与科普机构有着广泛的联系。
二、项目设置
(一)设立国家科普基金的前期研究(项目编号:qmkxsz2017-10)
项目内容:为了推进国家科普创作基金的设立,政策支持、同类基金比较、设立途径、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等前期研究,形成了《中国科协2017年科普工作要点》。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必须熟悉科普创作领域的情况,并组织类似的研究经验。
经费限额:10万韩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联系方式:张现状小春
联系电话:(010)68529879
(二)开展科普产业研究交流组织(项目编号:qmkxsz2017-11)
项目内容:组织科普产业研究交流活动,为科普馆、科普企业、科普服务提供商等相关方面提供交流沟通平台,分享发展经验,引导科普产业有序发展。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必须熟悉科普产业领域的相关情况,并与科技馆密切联系,具备相关的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和管理经验。
(三)主要科普系列纪录片制作前期研究和前期准备(项目编号:qmkxsz2017-12)
项目内容:为拍摄以人类科学技术发展史为题材的大型科普纪录片《国家科普创作基金设立预研报告》进行前期研究和前期准备。《科学通史》计划从和平理性的客观视角,以视听语言全面说明人类的科学发展过程,揭示科学发展趋势和规律,普及科学发现的具体过程。形成《科学通史》系列纪录片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必须熟悉电影,特别是纪录片制作、广播规律,了解科普领域的相关情况,广泛与科普、影视行业联系,有研究和组织经验。
(四)科学通信和录像综合路线特别调查(项目编号:qmkxsz2017-13)
项目内容:深入调查国内科学传播和电影融合的现状和动态,对照国外相关理论和实践案例形成研究报告。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具备相关信息收集分析、报告编写工作经验。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应与相关科研单位、科普机构、电影文化机构广泛联系,具备相关组织的协调、指导和管理能力。
三、申报方法
(一)申报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适当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其他名称重复申请,获得中国科学协会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同样的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一旦受理,就不再进行调整。
(二)本项目申报审查工作由中国科协科普部进行。申报资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科学通史》)(附件)。请登录中国科学协会网站(www.ca)“通知通知”填写。申报资料必须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明确。报关单上不能明确陈述的部分可以添加附件页。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查意见、添加单位印章等手续完成后,必须同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给中国科学协科普部、纸质文本一式三份。
(3)申报受理期截止到2017年9月22日,逾期不受理。中国科学协科普部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审查,并通过中国科学协会网站发布。
四、项目要求
(a)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的明确事项实施项目,并应在2017年内启动和完成。
2.项目必须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分包,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包资格,追缴项目拨款。如果需要相关机构的合作参与,请在《项目申报书》中说明第一申报机构主导项目实施和管理,并说明负责部门和合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担、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利益。
3.项目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筹措资金,应分别编制中央财政资金和配套资金,详细记载计算依据。预算不能支出管理费。已经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能支出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的名称申请中国科学协会的其他经费支持。
4.对取得的项目资金需要专项资金,与预算相比,要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截留和挪用,要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必须单独计算项目经费。
(b)更改项目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和验收自评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检查或验收情况不好、检查或验收后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科普部将采取警告通报等惩罚措施,并对结果较好的单位予以奖励。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部:李伟元 高 闯
联系电话:010-6857188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电子信箱:zhangxuan@ca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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