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疗保障局 省政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文件,扬州市人事部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给予相应的补贴。具体补贴事项如下:
一、补贴大象
2022年2月10日以后(包括2月10日),女职员生两个孩子、三个孩子的企业,可以在产假期间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领取社会保险补助金。
以上:按单位投保的个体工商户、民营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加入机关(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参照执行。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标准: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支付补贴(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除外),三个子女按80%支付补贴。
期限:补贴月从生两个或三个孩子的第一天开始,补贴6个月。
三、申报时间、地点
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女职员生下两个孩子后,可以选择在线或离线申报。
网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公服务厅;
线下:企业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同级劳动就业管理机关提交申请(见附表)。
四、申请材料
《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
五、注意事项
企业在同一期间接受就业困难者社会保险补贴、小企业在高中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产假期间接受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或者女职员同时生两个孩子的情况下,按照高原则领取补贴,不重复享受。
六、时间表:机构和咨询电话
编辑:语言
审查:赵国民
导演审查:王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