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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申报厂房要求】消防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3-02-27 15:53:0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许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许可条件:包含集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0的多层公共建筑面积小于2000 的独立地下公共建筑和面积小于2000 的地下公共建筑的工程。

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0的工厂、仓库;

3级以下(总容积小于1000立方)的油库、装卸油品码头。

占地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化学项目。

申请材料:

(一)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核报关单;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新建和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书(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土地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

(4)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盖章)

(五)消防设计文件;(备忘录中有1 ~ 4个单独装订。)

(六)总计划、室外火灾总计划;

(七)建设单位的委任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其中(5)消防设计文件应按以下顺序编制: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由上述人员签字或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按照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5、设计图。(包括建筑、水、电、暖气)

(其中记载的工程是在获得施工许可后7天内进行现场检查,并在抽签后5天内准备上述资料,包括施工许可证的副本。准备审查之前提到的资料就可以了。)

许可计划:

1.受理申请书。2.复习3。现场论证4。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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