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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耳蜗康复申报】关于100名聋儿耳蜗康复结构的通知。

时间:2023-02-27 11:11:2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济宁市16届大会5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在2016年为100名听障儿童进行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中央、省财政2015-2016年继续为听障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计划筹集专项补助。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国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山东省实施方案》、《山东省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关于下达2015年度全省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任务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根据山东省“听力障碍儿童”发生案例、筛查案例、救助案例“长效保障机制的要求,今年将同时执行2015-2016年国家、省人工耳蜗救助项目任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所有1-6岁听力障碍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救助。

二、筹资条件

——年年龄:1-6周岁(7周岁以下)。

——听力损失严重听力障碍,佩戴助听器的康复效果不好,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耳蜗后无病变,精神、智力、行为发育正常。

——父母对人工耳蜗产品的使用和维护有正确的认识,对手术有适当的期待。家人可以提供协助,并确保接受者在指定康复机构接受至少一年的康复训练。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救助贫困家庭的听障儿童。

——年申报了耳蜗项目,被专家组确认未通过,不能再申报。

三、筹资标准

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出资,为每位聋人免费提供一套人工耳蜗产品、手术及调整费(12000韩元)和一年级(10个月)康复训练补助金(14000韩元)。

四、申报途径

1、申请。聋儿家长及聋儿需要2级以上医院听力检查报告、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本、聋儿3张2英寸彩色照片、村(居)颁发的收入证明等资料由县(市、区)残联、济宁高新技术、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提供。

2、接受。县(市、区)残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社发局收到申请人的信息后,现场向失聪儿童的精神、智力、行为发育是否正常、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解释了原因。对符合救助条件者,按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4月1日前向市残联申报了《人工耳蜗救助事业申报书》。市残联统一救援项目后,各县(市、区)残联(社发局)根据指定的项目类别,指导聋人家长根据需要填写申请书(聋儿一般情况及家庭基本情况部分),在申请书封面上贴上聋儿近期面馆2英寸彩色照片后,在市残联加盖公章。

3、训练。各县(市、区)残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社发局要培训初审通过的聋儿家长。培训内容包括《七彩梦行动计划》和性聋哑(人工耳蜗)康复救助计划支持条件、辅助标准、操作程序、家庭义务、手术风险、手术和术后安置机构的选择、人工耳蜗的使用和维护、术后康复知识、电声双听模式的好处等。告诉家长的事项:申请这个项目,聋子必须戴助听器,助听器必须3个月以上。在进行听觉语言能力评价时,聋子必须戴上自己的助听器。家长们对得到支持的耳蜗产品不满意的人不能申请程序。失聪儿童进行评价时,家长应自行携带钢笔和胶水等物品。家长训练结束后要进行笔试,成绩合格者才能申请项目。试卷由县(市、区)残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社发局保管,准备调查。

4、第一屏。市项目办公室联系确定审查时间后,各县(市、区)残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开发区社发局应按照规定时间组织聋儿,对拍摄市残联公章的项目申请书,向定点审查机构进行初体检查,不得让家长自行前往。项目鉴定顺序是:首先到山东省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进行纯音青青(裸耳和听力阈值评估)、听力语言能力、智力、精神、行为评估、山东省耳鼻咽喉医院进行听力学、影像学方面的检查。初体检查结束后,各县(市、区)残联(社发局)将指导家长根据申请书要求的内容粘贴相关资料,检查确认资料完成后,将填写的申请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统一提交市项目处理。

评价机构:山东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

检查医院:山东耳鼻喉科医院

五、康复安排

聋哑人术后康复训练近年来,聋哑人家长自行选择济宁市福利儿童康复中心、济宁市林城区鬼鱼康复研究中心或省内其他有素质的康复中心进行康复训练。不得在国家及各州未经确认的康复机构进行训练。家长选定康复机构后,在一个训练年度内不能随意更换机构。

各县(市、区)残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协议书签订后,各县(市、区)残联(社发局)要监督康复机构和受援对象的认真履行情况,严格按照协议办事。

康复后,指定康复机构应严格按照项目规定进行《受助人康复评估档案》的编写、保存、电子档案报告工作,并提供至少一年(10个月)的康复训练。其中3 ~ 6岁的听障儿童必须在指定康复机构接受至少1年级的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训练不到30分钟。通过3岁以下或普及儿童、保所、保所、保所聋哑、一对一亲子童训、预约书训练、家庭指导等,至少可以接受1年以上的非正规康复训练。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周3次以上,每次1小时以上(包括家长训练)

训与指导),确保康复质量。

定点康复机构要加强设备设施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专家对受助聋儿进行康复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训练方式方法,确保康复训练质量与效果。严格控制师生比例,师生比例不得超过1:6,每个老师负责的聋儿名单要上墙公示。对听障儿童康复救助情况,各定点机构要进行实名制统计汇总,并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数据。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残联(社发局)要全面掌握本地申报聋儿名单、初筛结果、手术、开机、安置去向等方面的情况,加强与市项目办沟通,及时了解项目执行动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完成时效。

2、在聋儿植入手术结束后,市将康复训练经费核拨至县级财政,由各县(市、区)残联(社发局)核拨至康复机构。各县(市、区)残联(社发局)要以受助聋儿训练安置为主,受助聋儿在哪个定点康复机构训练,就将经费拨到哪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康复训练经费拨付为借口干预家长的选择。同时,要严格监督定点康复机构,确保康复经费专款专用。

3、加强风险防范与控制。一是手术风险。当前,耳蜗手术本身危险较小,但遇有基础性病变或聋儿是特殊体质,也可能会出大问题。培训时,要把可能出现的风险向家长讲清楚、说明白,让家长对人工耳蜗手术有科学的认识,防止因培训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给项目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如出现手术事故、手术效果不好等问题,在保证聋儿生命和健康安全的前提下,要主动靠上去做好善后工作,正面引导舆论,确保问题得到客观公正解决。二是政治风险。项目单人救助额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区)残联(社发局)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实施人工耳蜗项目的潜在政治风险,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坚决排除门第、背景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坚持“大开门”、走“大道”,坚持优先救助贫困家庭聋儿的原则,按制度办事,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作,让符合救助条件的聋儿共享政府民生政策的“红利”。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犯廉政准则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为项目安全、平稳、顺畅运行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联系人:孙丹丹 联系电话:0537-2253870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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