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第二条: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三条: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十一条“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十条“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规定同时废止。
所以,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如果存在多缴税的情况,需要申请退税,而从2021年开始就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汇缴退税了。
01
申请流程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2、点击“电子退税申请”。
3、“受理税务事项”选择“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退抵税费原因类型”选择“汇算清缴退库”,银行信息选择退税银行的账户信息。
4、在退抵税(费)明细一栏下面会自动跳出企业所得税汇缴退税的信息,在“本次退抵税费额”一栏填写本次退税金额。
5、最后填写经办人姓名电话后保存提交。
02
常见问题
1、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后有税可退,但是在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中的申请退抵税(费)额金额是0?
答:下面本次退抵税费额是要填写的,填写了数字后,右上申请退抵税(费)额就有数字了。
2、问:汇算清缴电子退税申请提示:您所选退税账户名称与当前企业名称不同,请在填写申请理由的同时详细描述其原因,否则不予通过!但是退税账户名称和企业名称确实是相符的,如何处理?
答:核实存款账户报告功能中,企业相应需要退税的账户中一般退税账户标识这个字段是“是”还是“否”,如果是“否”修改成“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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