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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资质申报】建设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怎么处理?

时间:2023-02-27 00:23:3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春天到了,所有工地都开始恢复施工。部分企业也想承接工程,但没有建筑资格。没有地方拼命着急,还有一些举报素质总是得到答复,但还不知道问题在哪里。今天我们河南建投集团小编开始解释原因。

目前国家正在实施旁观者服装,以我国郑州市的申报资格,目前正在采取0号出席次数、在线处理等便利措施。

我们可以看到法定结算期限为20个工作日,但结算时间只有6个工作日,这对节省我们建筑企业的时间大有帮助。

从这张表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需要的材料和不必要的材料是什么,对我们企业来说,可以重点整理那些材料,不需要重视那些材料。只要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就行了。

设定依据

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号(1997年11月1日第91号主席令,2011年4月22日修正)第13条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号(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第20条:建设工程是建设工程的新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15年1月22日住宅城市建设部令第22号、2016年9月13日、2018年12月22日修订)第10条(2)专业承包资格序列一级资格(道路、水运、水利、(3)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除外)铁路专业合同三级资质;特殊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市人民政府住房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授权。(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铁路、通信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除外);(二)专业合同资格序列三级资格(铁路相关专业合同资格除外)和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合同资格;(三)建设劳动资格;(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格。`

常见问题

1.我能租标准需要的设备吗?上级安排的可行吗?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不能出租。标准明确要求的设备必须是企业所有设备,必须提供企业设备购买发票。上级机关安排的,应当同时提供转让或者分割证明。否则不会承认。标准中对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的要求未反映在发票上,企业应延长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标准中没有明确要求的设备不需要在申请书上填写或提供证明文件。

2.如何理解资格标准中的“上”、“下”、“以上”、“超过”、“不超过”?

“向上”、“小于”、“大于”是下限、“向下”、“不超过”是上限。“上”、“下”、“小于”、“大于”、“不大于”都包含此数。例如,标准中的“净资产1000万韩元以上”意味着净资产至少为1000万韩元(含)。标准中的“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可以承接挖掘深度高达12米(包括)的基坑围护施工。

3.企业的主要人员是否可以被两个以上的机构聘请或注册?那个证书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一致吗?

企业的主要人员不能同时受聘或在两个以上的机构登记。除登记从业人员外,主要人员的证明单位和申报单位可能不一致

,但社会保险必须在申报单位。

4.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1.企业申请我局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须按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建文〔2019〕38号)文件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该文件公开发布在郑州建设信息网文件公示栏目中,时间为2019年3月5日。 2.涉及公路、水利等方面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的,须另增加一套材料。

以上就是河南建投帮您整理的建筑企业如何申请资质,目前正是建筑资质改革的关键点如果有这个想法的企业一定要抓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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