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会计很容易遇到被公认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并领取后,客户(特别是自然人)不要求开票的比较实务问题。这导致未开票收入,会计该如何处理?
常见的主要有三种情况,今天我们将把这三种情况与最新的处理方式一起解释清楚。
案例1:实际未开立商业发票收入发生
按照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无疑是会计,必须填写申报单上的“未开票收入”。为了帮助大家理解,我们将以经常发生的例子为大家提供参考。
某餐饮企业甲方是一般纳税人,一月份生意很好,很多顾客来吃饭,但付款后没有索要发票。最后算了算,一月份收入为60万韩元(不含税),其中40万人没有开票。
那么,这家餐饮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如何处理这种未开票收入呢?
根据规定,该餐饮企业在收到顾客付款之日,要承担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即使顾客不要求表格,也不影响相关餐饮企业的纳税义务,也不影响其收入的性质。因此,客户获得的40万韩元未开票收入都属于正常营业收入,因此必须申报缴纳增值税。
具体请在申报单上填写如下。
方案2:根据销售方案应计未开票收入
但实际上,企业会发生一些增值税上的启动销售行为,如果此时没有开具发票,就要填写增值税申报单“未开票收入”。
举个更有可能发生的例子:某企业乙是一般纳税人,春节前将公司生产的零食作为春节福利分给了公司职员。费用为50万韩元,非发票,对外销售为100万韩元(不含税)。那么,该企业应该如何申报增值税呢?
根据规定,企业B使用自己的产品作为集体福利,构成启动销售,即使没有票,也要按照100万申报缴纳增值税。
具体申报书填写如下。
场景3:发生了纳税义务,但当时没有开具发票,因此产生了未开票收入
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顾客当时没有要求票(但需要后续票),导致了未开票收益。
例如,一家企业今年2月提前收到了顾客的2023年租金,但2月没有开票。根据规定,2月份收到存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已经发生,即使不开具发票,也要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未开票收入”。
申报也很简单。本月以未开票收入申报收入的情况下,在报关单上填写补充发票的月份补充的数字,在未开票栏中填写负消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