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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禁飞区申报】4月7日至13日,海口三亚琼海地区领空无人机等小型航空机构禁止飞行。

时间:2023-02-26 12:53:0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海南省人民政府

在2018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

加强小型航空机构及航空漂浮物飞行活动管理的公告。

为了确保博鳌亚洲论坛在2018年安全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09号命令)等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决定在博鳌亚洲论坛会议期间加强对小型航空机构和航空货物飞行活动的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4月7日8时至4月13日24时,海口、三亚、琼海地区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航空限制区内,所有单位、组织、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翼,期间使用小型飞机,

二、禁飞期内,与小型飞机、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有关的单位,应加强对小型航空器材和悬浮物的监测,严格执行禁飞规定。公安、文体、工商、气象、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三、不遵守本公告规定,妨碍航空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民航、体育、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处理。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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