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日,南昌市青云宝人民法院就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后,是全省第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事件详细资料
在此案中,原告某某和被告王某某因长期分居,夫妻间感情不和而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请求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第2款:“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义务向人民法院申报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青云报人民法院颁发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根据这项新规定发布的具体事项
此次发行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根据当事人申报的适用情况、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出台为平等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和遏制离婚诉讼当事人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提供了更充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近年来,青云保区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依托以前建立的《青云谱区人民法院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并研究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使财产申报正式成为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敦促当事人平等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资料来源:平安青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