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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语言:近两年火热的短视频软件,具有抖音(抖音)、用户数、流量等特征,但细心的人会发现抖音(抖音)内容无法与微信、QQ共享。(托马斯a .爱迪生,Northern Exposure,Northern)最近,抖音(抖音)方面也通过对这一情况的反馈,直接向法院起诉了微信、QQ所属的腾讯,声称腾讯方面涉嫌垄断。
[基本案件]最近,抖音(抖音)(WHO)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诉状,指控腾讯垄断。抖音(抖音)方面坚称,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共享抖音(抖音)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长/市场支配地位,禁止竞争垄断”。抖音(抖音)(WHO)向法院发布公开声明,宣布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赔偿抖音(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韩元。
第一,什么是垄断行为?
通俗地说,垄断是企业为了保障自己的优势,限制其他企业进入市长/市场、获得生产资料、获得劳动力等。从《反垄断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明确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下的: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长/市场支配地位的;
(3)能够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如何理解 (1)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合作行为,一般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合同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合同,包括以下情况: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
(三)销售市长/市场或原材料购买市长/市场分割;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设备或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其他垄断协议。
垂直垄断协议
垂直垄断协议是经营者和交易对手签订的协议,包括:
(a)固定转售给第三方的商品的价格;
(二)限制转售给第三方的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其他垄断协议。
例外
但是,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则应注意垄断协议的禁止性规定不适用。
(一)技术改进、新产品研究开发;
(二)为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专业化分工。
(3)为了提高中小经营者的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的竞争力。
(四)实现节能、环保、救灾等社会公共利益;
(5)为了缓解经济不景气导致销售量严重减少或生产明显过剩的情况。
(六)为了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正当利益,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如何知道经营者滥用市长/市场支配地位?
抖音(抖音)方面认为,腾讯通过旗下的微信和QQ限制用户共享抖音(抖音)内容,实际上是利用自己的市长/市场支配权排除和限制竞争。那么,如果要认为腾讯滥用市长/市场支配地位,就要从两个层面考虑。一个是腾讯是否拥有市长/市场支配权。第二,腾讯是否存在滥用市长/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市长/市场支配地位
市长/市场支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上可以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或者阻碍和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长/市场的市长/市场地位。这里又有了几个概念。
第一,“相关市长/市场”是指经营者对特定商品或服务进行竞争的范围或地区,主要包含商品和地区两个要素。判断经营者是否处于垄断或市长/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排除和限制市长/市场竞争,都必须以界定相关市场为前提。
第二,“其他交易条件”是指除商品价格、数量外,可能对市长/市场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其他因素(商品项目、商品质量、付款条件、交货方法、售后服务、交易选择、技术制约等)。
三、“可能阻碍和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一般包括排除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延缓其他经营者在合理时间内进入相关市场、其他经营者可以进入相关市场,但进入成本大幅提高,无法与现有经营者进行有效竞争的情况。
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承认拥有市长/市场支配权,应根据以下因素:
(一)相关经营者的相关市长/市场份额和相关市场的竞争情况;
/p>(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第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第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第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但是抖音起诉腾讯这一案中,是属于互联网领域,所以在认定市场支配地位时,更多的要考虑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特点、经营模式、用户数量、网络效应、锁定效应、技术特性、市场创新、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及经营者在关联市场的市场力量等因素。
什么行为算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呢?
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三)经营者集中是什么意思?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产购买、股份购买、合同约定(联营、合营)、人事安排、技术控制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实践中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经营者合并;
(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经营者集中一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合同自由行为,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的竞争能力。但由于经营者集中有可能导致排除和限制竞争,所以我国采取事前申报的强制申报制度。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机构(指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二、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民事责任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提出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请求。
不管这场“大战”结局如何,从互联网近年来的发展趋势来看,反垄断逐渐成为了大趋势。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才能更好地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