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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节目申报】广电总局正在实施2022年《关于实施“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支持项目审查的通知》。

时间:2023-02-26 07:10:0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了深入研究和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深圳贯彻党的20多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内容建设,精心建设网络视听精品,丰富优质网络文化产品供应,"丰富题材、结构"

一、参考要求

参与评论作品应该是处于创作阶段的原创网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网络综艺节目等。

参评作品应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思想深刻,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科技创新统一,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重点迎接深圳和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立体化显示了十年的伟大实践和人民的幸福。围绕“中国梦”主题,展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多人梦想的梦想故事。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乡村振兴、共同繁荣、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生动展现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指导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中华文化的持续魅力。歌唱党、祖国、人民和英雄,歌颂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旋律。重视理念、方式、话语表达创新,体现“艺术技术”的特点,面向青少年群体。

二、活动内容

(一)作品征集和初评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电影节目制作机构、相关大学(系)可以参与此次审查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接收辖区内机构的申报作品,初评后将向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提交推荐作品。中央直属机关将在内部初评后,直接向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公司提交推荐作品。

(二)作品审查

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议,选出最终选定的作品。

(c)支持选定的作品

作品一经选定,广电总局将与节目制作机构及推荐地方局签订三方协议,支付第一期申请资金,通过全程跟踪推进作品创作,并进行专业指导。制作完成后,广电总局将通过省局超核、广电总局专家对评议的作品发放第二期申请资金,进行宣传和广播支持。

三、工作要求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参赛评估机构登录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支援项目申报平台

()注册账号,仔细阅读用户手册,按照平台相关说明完整填写必要信息,并向相关初审机构提交申报。各省级广播行政部门、中央直属部队在2022年7月31日前通过申报平台提交了通过初评的作品资料。

(详情请参阅广电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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