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发拉比证券代码:002762公告编号:2018-063号
金发拉比女性婴儿用品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幼儿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是2018年11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头
重要说明:
1.此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此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更改或否决提案。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案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是对中小投资者的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一、举行会议
1.现场会议举行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可以在2018年11月21日15336000 ~ 2018年11月22日15336000期间的任何时间投票。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汕头市金平区浦西济南路107号);
3.会议举行方式:本次会议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4.会议召集人:金发拉比幼儿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浩良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和表决程序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010-。
二、出席会议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12人,代表公司投票表决权股份230,486,754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318%。其中,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有3人,代表公司进行表决权股份371,386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1%。
2、出席现场会议:
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有10人,代表公司进行表决权股份230,460,713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245%。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45,345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此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此次会议,并提供了现场证词,缴纳了《法律意见书》。
3、网上投票:
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2人,代表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26041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三、审议和投票提案
此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投票结果:230,041,754周,反对25,000周,弃权0周,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1%作为股份数达成协议。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如下。1041周,反对25000周,弃权0周。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346,386周,反对25,000周,弃权0周。
本议案在此次股东大会上通过。
议案2.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230,461,754周,反对25,000周,弃权0周,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92%作为股份数达成协议。
四、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目睹了此次股东大会,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说明公司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集程序、参加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文件的准备工作
1.金发拉比幼儿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金发拉比2018年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别公告
金发拉比妇女婴儿用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证券代码:002762公告编号:2018-064号
金发拉比女性婴儿用品有限公司。
回购所有限制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金发拉比妇女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拉比”)于2018年11月6日举行了第三届理事会第22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进行审议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27名激励对象(含两名已离职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59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356,615,000股的0.7263%,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0%。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回购注销事项。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590,000股,由目前的356,615,000股减少至354,025,000股(最终以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限制性股票注销,并依法向公司所属管辖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减资事宜。注销和减资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在未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资前,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和注册资本金额。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号)。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金发拉比证券投资部
2、联系人:薛平安
3、联系电话:0754-82516061
4、传真号码:0754-82526662